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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Ⅱ雄霸楚汉-寻秦记续之战龙返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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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生产新研究的武器,一是未必有几名匠师能从头到尾掌握,二是保密方面如何不泄露出去,作坊推行流水线生产,就不必担心了。”
    其它族人也都惊喜起来,心中对这汉王更加崇敬佩服,婀娜玉立在身旁的郭大小姐更是伸出柔夷攥住他的大手,眼眸望穿秋水般温柔,异彩闪动,长长的衣带垂在腰侧,摇曳生姿,眉枝如画,俏脸含春,深情专注下流露出万种风情。
    龙天羽忽然又想起项羽手中的霸王刀,锋利无比,无坚不摧,而且刀本身就擅于劈砍,如今兵车已渐渐退出战场,取而代之的骑兵队成为作战主力,因此单纯的刺兵器不足以发挥效力,如果把刀应用于马战冲锋,作用力更大,而郭家竟然生产近战武器中,只有剑、戈、矛、戟,唯独漏下最为凶猛的刀,甚是不解,问道:“郭……岳父,为何咱们族中不生产战刀呢?”
    这一句岳父叫的郭敬心花怒放,虽然他的宝贝女儿早许给龙天羽,但天羽身为汉王,彼此之间有君臣之礼,如今当着家族所有嫡系旁系子弟的面,唤了他一生岳父,其殊荣可不是其他人能比的。
    郭敬心中暗喜,表面不动声色道:“回汉王,自周天下最初所创的兵刃之中便只有铜刀而无铜剑,那时的青铜大刀,有厚实的刀脊和锋利的刀刃,刀柄首端一般呈扁圆环形,所以又叫‘环柄刀’,只是青铜刀质地较脆,缺少韧性,劈砍时容易折断。因此看来厚重,却并不实用。
    “而剑最初出现于北狄部落,铜剑一样不利于劈砍,但比起铜刀来,灵活轻便,且利于直刺,因此剑的优势渐渐明显,在中原也大行其道,成为天下君子和武士最喜欢用的兵刃。相比之下,刀的做工粗糙,形体笨拙,远不如铜剑精巧锋利,所以刀迟迟没有投身战场,甚至发展到后期一度被人遗忘这类兵器。”
    “直到现在,冶铁水平比春秋战国期有了一定进步,但是铁质锻造炼制出来的刀器,仍然生脆易折,如果加厚刀背的话,虽然坚硬许多,但重量太沉,若非天生神勇之人,很难使用,战场上的士兵都是普通体魄,这种大刀根本抡不起来,所以郭族并没有把‘刀’列为生产的武器!”
    龙天羽眉头一皱,心忖:“那项羽的霸王刀,锋利无比又不笨拙沉重,是从何而来,究竟是谁炼制出来的?穿越者?”
    
    第十章 血债血还
    
    龙天羽想到项羽手中的霸王刀和麾下铁骑的装备,俨然一支沙漠特种兵的装束,天羽曾为国家军事领域做过贡献,被授予过军衔,还入过军区做过两年中将,沙漠之鹰、猎豹、苍狼、第五部队等特种兵他都指挥过,那项军骑兵一些简单的装备设计有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特种兵的风格。
    要不是外层有铠甲和战袍包裹下,看起来形象确是古人无疑,否则他都感觉是一支特种兵集体穿越了,项羽不是项燕的后裔,靠,历史差错也太大了吧!
    刘季早早挂掉,韩信阴差阳错归顺了项羽,占据中原天时地利优势,发展肯定要比汉中迅速,而且项羽这个人,虽然后世很多人称他匹夫,有勇无谋,那只是一些肤浅学者的盲目概括,直到二十一世纪三十年代,历史研究会已经重新给项羽定位评价,不以成败论英雄,他是秦汉时期当之无愧最强武将,破釜沉舟、彭城之战,都体现出项羽杰出的军事天赋。
    项羽的优势在于统兵作战,如果下次碰面,我有多少把握能正面击败他,虽然以往几次交锋略有小胜,但那都是有婉儿在旁出策布阵,如今兵神韩信与他联手,即使我再自负,也感到了空前的压力,毕竟他二人在历史上的名声太过响亮了。
    相对骑兵而言,项军铁骑杀伤力明显强于自己手下第一精锐羽林军,而特种部队‘龙牙’虽然不输于对方,但人数上却只有五千人,总之汉军组建的太晚了,服役最长的老兵也只有一年的时间而已,有作战经验的将士不足五万,而项羽麾下骑兵倒好像训练多年一般。
    “汉王,情况基本就是这样政了。”
    “嗯?什么?”龙天羽被他一打岔,回过神来茫然问道。
    郭敬又重复几句重点:“郭族在熔炉温度方面虽然取得不小突破,但淬炼出来的铁杂质仍很多,所以当前锻造出来的刀器威力有限,未必能强过剑戟。”
    龙天羽通过化学知识,自然清楚炼铁就是将金属铁从含铁矿物铁中提炼出来的工艺,而含碳量的多少直接决定铁质的硬度和耐性,古今冶炼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高炉冶炼,将铁矿石、焦炭和熔剂等固体原料按规定配料比由炉顶装料装置分批送入高炉,再经过分层、还原、溶化、去渣一系列过程获得铁水,古代之所以冶炼不出高质铁器,主意是燃料不充分,缺少辅助矿物质。
    相同此点,龙天羽灵光一闪,说道:“想提高铁的纯度,就要提高炉温,首先对炼铁炉进行改造,加强密封性和聚火性,其次寻找燃料,有一只叫煤的黑石块,深藏地面之下,不但耐燃而且温度高,可以派人去探寻,另外冶铜时需渗有其他矿石,精铁也不会例外,你们可以尝试将各种矿石分别渗加,不断调整元素比例,比如铬、镍、锡等,看看对铁质地影响,如果能炼铁成钢,便可领先于天下,到时我军战斗力必然会大大提升。”
    郭族子弟自幼与冶铁打交道,听过汉王的一番言论,都震惊不下,那些理论看似平平无奇,却能点石成金,尤其什么煤石、铬素等,更是不曾听说,心中对汉王算是佩服五体投地了。
    龙天羽此次来本还想召集郭族中能工巧匠,研制蒸汽机的部件,组装世上第一台蒸汽机,现在看来,离那一步还很遥远啊,即使懂得基本理论,但是眼前连铁质都不合格,铸造的部件肯定不理想,又没有煤炭作燃料,一切都是空谈。
    由此更坚定他发展工业的重要性,当晚在郭家堡用过膳,龙天羽夫妇住宿一夜,恩爱滋润一番,次日便折返汉中,为入蜀做准备。
    ……
    从彭城一路南下旧楚寿春,多是河流和平川,接连两天的逃亡,整支楚军已经疲乏不堪,上一次在淮安城外,要不是杨文宇带兵断后誓死相抗,估计这支逃亡队伍就要全军覆灭了。
    漫天星斗,夜华如水。月光像薄莎一样笼罩大地,层层树枝在风中摇曳。
    湖水旁的树上,叶儿在月光下泛着银光,湖面上短短长长尽是枝叶的倒影,在微波涟漪中摆动。
    湖畔婷婷玉立着一位绝美女子身穿一袭素白衣裳,孝带束腰,纤纤倩影直欲乘风而去。
    古人云:‘女要俏,一身孝’,又云:‘月下看美人,愈增三分颜色’,李月瑶本来就美得倾国倾城,此时一袭素净洁白的孝服在身,更增添灵动无暇,超凡脱俗的气质,她那双星眸蒙上一层泪光,望着婆娑的湖面树影,心中悲伤不已,一直聚少离多的父亲就这样离开了她。
    自两日前李园胸口中了项羽铁箭后,被手下将领抬出城外,一路南下逃亡,本来箭伤过重已凶多吉少,加上他年过花甲,未及时疗伤安养就颠簸赶路,更加快了他的伤势,过了两日就已命休魂天。
    李月瑶心中戚戚,掉念亡父,一时悲痛难当,站立在湖畔解愁遣心。
    母亲早逝,幼年在咸阳长大,让她看到秦人的残暴与彪悍,后来秘密迁回到楚地,有观摩到故土亡国同胞的艰辛生活,因此童年的她,不但学习琴棋书画,史书经论,还跟着楚地用剑宗师习剑术,练武技,期待推翻暴秦、复国之日,二十年来,与父亲在一起的日子本就不多,如今尚未尽孝道,便天人永隔。
    “爹,您放心,杀父之仇,月瑶一定会以血还血,让项羽这卑鄙之徒偿还血债的,即使女儿办不到,但是我的夫君将来却一定能办到!”
    李月瑶伫立在湖畔,浑身素缟,婀娜多姿,吹弹可破的,凝霜带露,那黑白分明的剪水瞳子配合着绝世的脸庞,说不出的国色天香,瞳眸里尽是迷离茫然,惹人怜惜。
    才女幽幽一叹,缓缓闭上眼,眼角两行清泪又忍不住流下来。
    人死不能复生,接下来改考虑的如何摆脱追兵,还击项羽,只要顺利回到楚地,然后发动当地旧族力量,与汉中东西呼应,等待战机到来。
    李月瑶回到营地的时候,正好大将邱子恒带人过来寻才女。
    “大小姐,前方斥候回报,百里外已经备好船只,等渡过长江后,便能甩开追兵了。”邱子恒恭敬回道。
    李月瑶轻点螓首,问道“知道了,后方追兵离我们还有百里,再休息一个时辰后,立即起程赶往江边,渡过长江,直奔楚地……对了,楚怀王现下伤势如何?”
    邱子恒答道:“他被箭伤到腹部,箭头入脏极深,一旦匆匆拔出,长途跋涉,恐怕会有性命之危,只有等到寿春,再进行疗治……”
    “我想……不必了。”李月瑶径直来到熊心的营帐,见到面色苍白、痛苦呻吟的楚王,眉头锁起,一股凛然寒意在双眸中闪烁。
    熊心见到美若天仙的大才女,眼睛一亮,贪婪地盯着李月瑶修长的娇躯,粉白柔嫩的肌肤,高耸的酥胸,心想难道才女想来侍寝?这脸蛋儿、这胸脯、这屁股,啧啧没得说啊,心中意一阵,咳嗽道:“寡人伤势过重,月瑶小姐,能不能陪寡人……嘿嘿……”
    李月瑶眼眸闪过一丝轻蔑,嘴角一抹冷笑道:“你是真正的楚王后裔吗?当初我爹虽一直瞒着我,但并不代表我什么也不知道,其实,你是不是真正的楚王子孙已不重要了,因为你没必要再活下去,为讨伐项羽,义帝必须死……”话音甫落,纤纤玉手拔出了熊心腹部的半截箭身。
    
    第十一章 匈奴单于
    
    夕阳缓缓落下,远远的大漠深处,尘沙似雪,漫天的黄沙笼罩着落日血色中带着些昏暗。
    远远的天边卷起漫天的狂沙,远处无数匹匈奴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如流星般穿梭在大漠,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正是匈奴单于手下左右贤王二十四长在整兵。
    一个身形修长,面如冠玉的青年站立在大漠风沙之下,脸庞英俊,双目炯炯有神,却似一个俊雅儒生,丰姿隽永,一身铠甲熠熠闪光,感受着漫天黄沙飞舞的吹击,身旁一匹白色大宛神驹,挂着一杆寒铁银抢,勇武非凡。
    呼呼地风声在耳边聒噪,狂风怒吼,飞沙走石,一眼望不到边地黄沙,漫天飞舞着,掀起飞扬的尘土,大小不一的碎石在空中飞舞旋转,远远望去,便像一块疾速升腾的黄色云彩。
    “中原,父亲终于让我去中原了,儿时听过太多齐楚燕韩赵魏秦的故事,终可以踏入中原了,不知大哥项羽在中那过得如何,据说不足一年就已推翻了大秦,这样看来,中原没什么豪杰,也太不堪一击了,无敌寂寞,没有对手,一场战争几乎变成一片倒的屠杀战,那就太索然乏味了。”青年望着天空不胜感慨。
    在夕阳下欣赏大漠风沙,波习澜壮阔,自有一番豪情。
    “项云义弟……”
    青年闻言蓦然转身,看见数十铁骑飞奔而来,一马当先在正前的男子三十来岁,体态魁梧,浓眉大眼,胡须粗密,深陷的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色,刀削轮廓的脸庞充满威严之气,一身宽大胡袍,黑熊皮坎肩,体外裹着银光闪闪的甲胄,头戴皮帽,威武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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