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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我入明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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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乐生直点头,“放心吧奚时!你也注意安全啊。”她还做了个电话的手势,“有事打电话。”
  陶奚时独自闲逛,走在河边时,有个头发花白的奶奶笑吟吟地喊住了她,“小姑娘?”
  老奶奶坐在墙边的一张木凳上,脚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河灯,她笑得慈祥可亲,“放一个河灯吧,很灵的呢。”
  “多少钱一个?”陶奚时蹲下,挑捡了一个款式最简单的。
  “这个五块。”
  她付了钱,问老奶奶借了火柴,点燃后捧在手心,起身后,老奶奶笑眯眯,“愿望成真哟。”
  “谢谢奶奶。”道谢后,陶奚时走向河边。
  河边放河灯的人还不少,陶奚时蹲下身子,俯身小心地将河灯放置水面上,再直起身子,双手合十闭眼虔诚地在心里许下了一个愿望。
  睁眼后,看着小小的灯盏承载着真挚的愿望,顺着河流漂下,一盏又一盏,美丽又壮观。
  陶奚时忍不住打开相机,记录下这一刻,拍了两三张之后,却意外地在镜头里看见了什么。
  她停下了拍摄,捋开被风吹到眼前的发丝,在夜风中抬起头。
  ……
  隔着一条河流的距离,那人在河岸的那一边抽烟,隐约还能在夜色中看见那一抹猩红的星火,大概是因为身高的优势和矜贵的气质,他在一群人中很出挑显眼,又或者是陶奚时对他的印象实在太差,所以只注意到了他。
  那一头利落的短发,配着他冷淡无畏的眼神,衬得他整个人帅得气势凌人。
  他身上有一种很不拘的痞气,随性散漫,可又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每每看到他,陶奚时总能想起一种动物。
  狮子。
  沉睡的狮子哪怕是慵懒放松的状态,也能令人望而却步。如果苏醒过来,更能给人意想不到的沉重的一击。
  这种人一旦坏起来,能坏得惊天动地。
  陶奚时没有久留,随着人流缓步离开河边,四处逛了大半个小时,替陶父陶母买了一些特产,回到客栈已是八点半。
  顾乐生和宋靥回来是半小时后的事了。
  对于嚷着要过一次夜生活的顾乐生来说,九点就收工回来也未免太早,陶奚时那时正在洗脸,头发扎得很干净,肌肤白皙透亮,在日光灯下像是能发光。
  她转头问:“这么早回来?”
  宋靥先进门,放下街边买的夜宵,上前伸手在她的脸上对比了一下,愤愤不平:“陶奚时,你太过分了,脸比巴掌还小!”
  随后顾乐生进来,“奚时,你还记得中午下高铁之后,我指给你看的跑车帅哥吗?”
  陶奚时点头,那人恶劣到,让她不得不记住。
  “刚刚他在酒吧里打架!”顾乐生声音拔高,“吓死我了,别看他长那么帅,打起架来可毫不含糊,简直一点儿都不留情,还没人敢上前拦,酒吧乱得一团糟,我怕伤及无辜,赶紧和宋靥回来了。”
  说完,还后怕地拍拍胸口,呼了一口气。
  宋靥打开打包盒,“是呀,白天还是人模人样的,刚在酒吧真是阴郁得不行,动手也太狠了,那样下去得把人给打断气吧,也不知道怎么招惹他了。”
  陶奚时仿佛能通过她们的描述,在脑海里构出那时的场景。
  初见她就知道,那人不是什么好人。
  偏偏阴混不散,遇见一次又一次。
  次日,烟雨朦胧。
  陶奚时在滴答的雨声中醒来,顾乐生和宋靥还在睡,她洗漱完出去买早餐。
  那时雨已经停了,这里的雨天向来都这样,次数多而时间短暂。
  由于时间太早,很多店铺还没开门,街头巷尾人影稀疏。
  清晨的空气很好闻,刚下完雨,还夹杂着丝丝清凉的感觉。
  陶奚时站在桥头,呼吸的空气很清新,身后是黑瓦白墙的古建筑,她身影倒映在河水中很温柔,像一幅清淡的水墨画。
  古镇被覆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早晨的风带着雾气吹起她头发,有几缕发丝挡住了视线,蹭得脸痒痒的,她便抬起手将长发扎了起来。
  她扎头发的动作很利落,一束漆黑的头发一股脑攥在手里,发绳绕了几个圈,扎得挺紧的,发梢微晃。
  面前是一座石拱桥,陶奚时抬步上桥,没料到会在桥头被人拦下。
  男生倚靠着石拱桥的护栏站得懒散,清俊的眉眼间是掩不住的疲,眼底隐有血丝,一看就是熬夜所致。
  他伸出一条长腿,横在陶奚时脚边,声音低低地稍有嘶哑,从喉间挤出两个字眼,没什么情绪波动。
  “巧了。”
  陶奚时在心底哼笑,巧合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她侧头看向他的目光,像在冰里滚过一样充满寒意,冷冷瞥他一眼,也回以两个字。
  “让开。”
  ……
  石拱桥头的风不似夏日的燥热,略过耳畔带着河水的清甜。
  盛林野慢悠悠嚼着口香糖,仍旧倚着护栏,一手搭着栏杆,一手插在黑色长裤的兜里,懒懒地眯起眼,漫不经心地用目光将她上下扫了一遍。
  古镇清晨的气温还是偏低的,她上身穿一件超薄的纯色套头卫衣,偏粉白色,罩得她整个人格外娇小,细长的一双腿被撕边小脚裤包裹着,□□出的膝盖很白,白得晃眼。
  又是初见时那种不礼貌带着冒犯的眼神,不避讳地打量她。
  陶奚时反感地皱了皱眉,想到上回考完试后去了一趟警局做笔录,那时他安然无事离开的背影,以及陶父气急败坏的咒骂声,早已在心里给这种人盖章了纨绔败类,一秒都不想和他多待。
  他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她便转身就走。
  盛林野从包装精致的烟盒里掏出一支烟,没找着打火机,于是在指尖转着玩,视线无处可去,便闲然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那时唯一的想法是——
  她可真是瘦。
  那腰和腿,细得仿佛能轻易掐断。
  她拐进小巷里,他才收回目光,叼着没点燃的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很低地笑了一声。
  风荡过,被吹碎。
  古镇不大,才来没多久就遇到了三回,唯恐又遇上,陶奚时买了早点便匆匆回了客栈,没心思多逛。
  顾乐生和宋靥都已经醒了,正躺在床上玩手机,游戏里厮杀着的背景音乐在房间里回荡着。
  陶奚时把早点放在桌上,去厕所洗手。
  宋靥摘下滑至额头的眼罩,爬起来去简单地洗漱了一番,坐在桌边吃早餐,她咬着芡实糕含糊地叫顾乐生,“快起来吃饭呀,等会儿还能再逛一条街,下午两点半的高铁票。”
  屏幕中跳出一行“game over”。
  顾乐生猛地坐起来,“这么快就结束旅程了?”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三人收拾了客栈里的行李,去外面快速地逛了一圈,又挑了一些纪念品,乘着来时的公交车赶去高铁站。
  到达g市时,天公不作美,阴沉的天似乎即将要下一场大雨,大风呼啸,吹得站口等车的乘客们忍不住低骂这突变的坏天气。
  初夏的气温遽然降了好几度。
  回到家,陶母电话打进来,先是关心地询问了一番旅途的情况,紧接着接上说:“冉冉刚中考结束,姨妈说她非闹着要一个人来城里找你玩,她乘了下午的车,等会儿你打个车去车站接接她。哦对了,明早我和你爸得出差一周,这星期你带冉冉玩,妈把零花钱打给你。”
  徐冉竹是陶奚时的表妹,小她三岁,从小在不远不近的一个小镇里长大,尤其向往着城市里的繁华热闹,也非常迷恋这城里的生活。
  从记事以来,一到假期,她就闹着要来这里玩。但初二开始,因为准备中考的原因,成绩平平的她被扔进各种补习班里,忙活了两年,考完了才被允许再来这里。
  车站喧嚣依旧,陶奚时在人来人往间轻易地找到个子高挑的徐冉竹,在她手中接过一袋特意带过来的新鲜摘的雪梨,听她兴冲冲地念叨,“奚时姐,我终于解放啦,有两个半月的假期!”
  说到假期,她萎了一瞬,“可惜妈妈给我报了高中的补习班了,我只能玩一星期,奚时姐我好羡慕你啊,高考结束能整整玩三个月吧?还不用补习,真好。”
  陶奚时安静听着。
  出了拥挤的车站,徐冉竹才后知后觉地注意起陶奚时如今的模样,她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绕着陶奚时转了一圈,诧异道:“姐,你什么时候把头发染成黑色了?!”
  “啊,脚踝的纹身洗了?怎么虎口的也洗了?胸口那个字母洗了吗?”
  “姐你现在怎么穿得这么素啊?你以前不穿裙子的啊……”
  “耳钉也不戴啦?咦……”她凑近,“今天是素颜哦。”
  与之前印象里的陶奚时截然不同,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她惊讶的同时也感叹,“奚时姐你这样也好美啊,像浓浓姐……”
  话语戛然而止,陶奚时神情一僵,徐冉竹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过后吐吐舌不太自然地转着话题,“姐,我还没吃饭,好饿啊。”
  而陶奚时神色隐晦,垂着眼皮,压下了唇角,半晌,语调冷得毫无情绪,“我带你去吃饭。”

☆、第3章 野种

  陶父与陶母将出差时间提前到了今晚,走前一遍遍叮嘱陶奚时照顾好徐冉竹,仍是不太放心,打电话去家政公司请了一个临时保姆照顾两人这一周的生活起居。
  夜幕降临,徐冉竹站在俯瞰城市夜景的巨大落地窗前,十五楼的视野很广阔,她捧着一杯热牛奶,看不厌似的,视线始终黏在眼下灯红酒绿的世界。
  陶奚时在厨房削雪梨,削完之后转身打开冰箱的门,拿出一瓶酸奶,咬着一只雪白干净的梨去客厅开电视,瞥一眼徐冉竹,接着漫无目的地换着频道。
  转了一圈,她关掉电视,踢开拖鞋坐进沙发里,捡起沙发上的ipad打开某视频播放器,打算找个综艺节目看。
  一打开app,占据首页的是一条最新的娱乐新闻,封面上的图略显模糊,机场的背景下,拥挤的人群中有两道较为清晰的背影。
  咬一口雪梨,清甜的味道在舌尖弥漫,陶奚时的手顿了顿,她缓慢地嚼着香甜的果肉。
  由于该则新闻占据了大半的版头,她下意识地点开了那条娱乐新闻。
  视频的时间只有两分钟多,解说的声音是经过变声器处理的,尖细的音色用着快速的语调报道:“据香港媒体报道,慕容毓于十九号凌晨携子低调返港,疑似赶赴盛斯行八十大寿……”
  屏幕中的视频有些模糊有些晃,像是路人拍的那种短视频,但还是能辨出视频中两道惹眼的身形,戴墨镜的女人走在前头,一袭正红色长裙,长至脚踝,凸显出玲珑有致的身段,正在讲电话,看不出神情,步履匆匆。
  “影坛巨星慕容毓当年突然息影,未婚生子轰动整个娱乐圈,虽然遗憾最终没能和盛亿南修成正果,但所生之子却成为盛斯行唯一承认的长孙,含金汤匙出生,说是万千宠爱也不为过。”
  镜头切到身后几步之遥的身段挺拔帅气的男生,他穿一件简单的白色短tee,右肩处是某潮牌logo,下身是黑色长裤和板鞋,非常清爽干净的穿衣风格,视频里的解说直夸气质好,衣架子。
  他戴着一顶纯色帽子,应该是不喜欢入镜,所以帽檐压得格外低,遮住了大半张脸,低着头,只留线条凌厉流畅的下颌部位。
  “而慕容毓获盛亿南慷慨赠上亿分手费后,定居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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