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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远古之大驯兽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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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身?那是什么?”七角一脑袋问号,不耐烦的问道:“要多久。”

    “十息。”

    “好,我等你,这次我要打得你心服口服。”七角很有勇士风度的抱臂等着一旁。

    巫归扭着腰,一下一下数:“一、二,三,五、八、十!”

    七角的文化水平从一数到十都困难,听巫归数的似乎不对劲,至于哪里不对劲一时又说不上来,脑中正分神思考时,巫归已经数到十了!

    ‘噗通’一声,巫归趁他发呆时,默不作声的发起了偷袭,一下把毫无准备的七角扑到在地,骑在他身上拳头往背上乱打。

    七角被按在地上打,大脑还在依着惯性在思考为什么今天从一数到十的时间会这么短,没有想起反抗,只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发呆。等到身上的疼痛把他惊醒时,七角才明白过来,又上了混蛋巫师的当了!

    “我说怎么不对劲呢,原来这无耻东西在跳着数!”七角心中渐渐涌起了一股愤怒的力量。

    他一向自诩聪明,又是部落小孩中的老大,可是却十几年如一日的被巫归在智商上碾压,今天更是被巫归当猴耍,在众目睽睽之下颜面尽失。七角真的怒了!

    巫归以前和七角交手输多赢少,现在骑在他身上打的颇为痛快,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七角像条死狗一样,不反抗任自己殴打,却也没多想,只顾打。

    “啊!”一直被揍的七角暴走了,一用力便从巫归胯下翻了过来,抓住巫归肩膀一转,就想把他压在下面。

    巫归也不是菜鸟,顺着他的力道一滚,又把七角按在地上。这次二人面对面,四支手互相乱抓乱打,然后又抱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

    周围观众看得好生兴奋,都跟在后面大叫着给二人鼓劲加油。战团越滚越远,直滚到平台边上的建筑里,人群也都随着过去,只剩下光阿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圈子里,伸长脖子,原地大叫着给儿子助威。

    巫归和七角滚到一排篱笆边上,没法再滚动,二人好不容易站起身来,撕扯扭打在一起,结果把篱笆给撞倒了,又滚到一起。

    篱笆里面却是猪家关着出卖野猪的猪圈,养着十几头还没有完全驯化的野猪,地上好厚的一层泥泞的猪粪。

    大榕部落年轻人中最优秀的两个人在猪粪里打的不可开交。篱笆外严严实实的围着一圈男女,都挥舞着拳头亢奋的叫喊着,圈里野猪惊的围着篱笆转着圈的跑。

    圈外一个猪家的男人悲惨的大叫着:“别打了,我的猪啊!”

    他使劲往里挤,想要制止两个毁坏他家财产的恶棍,可是众人正看得性起,哪里管他,怎么都进不去。

    正在焦急时,胳膊被人抓住,猪家人扭头看清那人,喜道:“大肠是你啊,赶紧让你主人停手。”

    猪大肠摇头道:“这事谁也管不了,让他们打吧,几口猪而已。”

    猪家男人看着战况激烈的猪圈,也只能任他们去折腾,又对猪大肠说道:“对了,家长要大伙四处找你,要你今天务必回家一趟。”

    “知道了。”

    在猪圈里打了不到两分钟,巫归就已经有些抵挡不住了。他的本事本来就差七角一筹,七角力大,扭打摔跤正是擅长,巫归的劣势很大。还有就是恶劣的战场环境,满头满脸的猪粪,对七角来说根本不是事,却使巫归的战斗**剧减。

    在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打击之下,巫归的抵抗软弱无力,被七角打的节节败退,最后被仰面按倒在地。

    眼看自己的头就要被七角按到猪粪里溺死,巫归心中大惧:“玛的,老子不想死的这么窝囊!”

    如果他当众认输的话,还可以苟活,但是以后在部落里就别想抬头做人了,巫归的自尊心使他叫不出‘认输’二字。

    他努力把头抬起一点,左右看着想在地上找点石头什么的去砸七角,可是除了猪粪什么都没有,只好抓起一把猪粪向七角的脸上糊去。

    七角早有准备,头一偏就躲了过去,使劲按着巫归的头往下压,狞笑道:“你死定了!”

    巫归又糊了他几把都没有糊到,头被按入了猪粪中好几次,虽然都竭力抬起来了头,但是头颈部位已经无力,形势岌岌可危,下一次可能就会溺死在猪粪里。

    他心中慌乱,忽然看到身边的野猪腿在乱跑,便伸手过去,一把抓住一只小野猪后腿拉过来,双手抱着,把野猪用力向七角砸去。

    身上有黑白条纹的小野猪体积太大,躲不过去,七角双手又空不出来抵挡,一慢之下,那野猪嚎叫着一嘴戳到了鼻子上。

    七角被撞的眼前一黑,鼻梁剧痛,还没有所反应,脸上又重重挨了几下,一下就不行了,身体软了下来。巫归趁势用力把他掀开,再一脚踢倒,然后便双手抡着那只可怜的小野猪在他身上猛砸。

    七角挣扎着想要起来,可是每次刚把身体撑起来一点,背上就是一下势大力沉的猛击把他打趴下。他坚持着往前爬,想要避开打击,却被心狠手辣的巫归不断的追打。

    “咚!”

    “咚!”

    “咚!”

    在这种对于武器和它攻击对象都无比残忍的击打之下,七角终于被打的动弹不得,像一滩烂泥般深深地陷入了猪粪之中。

    巫归见状扔掉手里已经变成火腿肠的小野猪,坐倒在地,直喘粗气。这一番打斗,特别是抡着二十几斤重的猪砸人的动作,已经耗尽了他的体力,巫归感觉头晕眼花,耳朵嗡嗡直响。

    观众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别出心裁的打架方式,都看的呆了。

    “归哥赢啦!”猪大肠欢呼起来,人群顿时沸腾了。

    部落里排名第一的年轻人七角,被排名第二的巫归打败了,而且还败的如此惨绝人寰。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它还预示着部落的未来的走向发生了改变。

    女萝兴奋的想要进去,却对猪粪望而生畏,便叫猪大肠和家人进去把巫归扶了出来。看着满身是屎的巫归还在对她笑,女萝差点吐了出来,赶紧捂住嘴,让人带他去下方水里清洗。

    巫归走了几步,回头看着好像已经死掉的七角,对周围人说道:“他也是我大榕部落的勇士,虽然败了,不至于死,你们快救他起来。”

    土著部落的比斗规矩很残酷,失败者一方的命运由胜利者定夺,他们大都会被杀死。就是侥幸不死的,胜利者不发话,其他人也不能救治他,因为这时失败者的性命已经归胜利者所有了。

    众人见巫归愿意饶七角一命,都纷纷赞扬黑荆巫师仁慈。那个光阿的心腹一直心急火燎的想去救七角,听到巫归的话,就想要进猪圈救七角。

    这时忽听身边惨叫声大起,只见密集的人群被冲开了一个大口子,附近围观之人东倒西歪躺了一地。一个雄壮的身影直闯进猪圈,一把捞起猪粪里的七角,仰天哀嚎起来。

 第十六章 以后要做神棍

    光阿关心儿子死活,再也顾不得输赢,跑出圈子奔入猪圈来救七角。

    他见七角像个没骨头的屎人一般,在自己手臂里软塌塌的耷拉着,认为儿子被巫归打死了,几十年来第一次嚎啕大哭,恨不得吃了巫归。

    这时却听‘噗’的一声,手中的儿子将一股带着粪水的血喷到他脸上,七角悠悠的醒了过来,嘴里哎呦叫痛。

    “吾儿,你还活着!”光阿惊喜异常。

    七角转了转头,在人群中找到巫归,艰难的抬起手,指着巫归说道:“我、我不服!再来、打。”

    说着就奋力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来,可是刚一动弹便感到身上痛的似乎全身骨头都断了,叫了一声又倒在他爹怀里。

    “呵呵。”吴归笑了笑,没有理他,从平台边上的螺旋梯子往下走。

    下到水面上,将头上黑色燧石制作的,代表黑荆巫师身份的发簪交给猪大肠保管,又把腰里的树皮围裙一扔,直接跳入水中洗澡。

    洗干净了一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在水里照了下,也是鼻青脸肿的猪头模样。

    巫归见到自己的尊容,不禁出声骂道:“擦你大‘爷的,老子明天就出发了,却搞成这副鬼样子,真是衰到家了。”

    不过想起这番大胜光阿父子,还把七角打成死狗,他心中又高兴起来:“付出这点皮肉伤的代价值了!”

    清清爽爽的走到台阶上,猪大肠已经找了根能消炎的嫩血藤,在嘴里嚼碎了敷在巫归身上的破创上,又为他用麻布裹住。

    “归哥,你的裙太脏了,我给扔了。”收拾完后,猪大肠说道,

    巫归看着自己的裸‘体,眼睛一瞪,骂道:“你叫我就这么走出去?”

    “那有啥,谁还没光过身子?”猪大肠没心没肺的说道。

    的确,在丛林里成年男人光着身子乱逛,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人们见了都不会多瞧一眼,只是有些丢脸,有失‘身份而已。

    巫归可接受不了甩着大几吧在人眼前晃悠的行为,在猪大肠头上猛敲一记:“我乃身份高贵的黑荆巫师,你叫我光‘屁‘股乱窜,以后族人还会不会敬我?还不快给老子找件衣服去!”

    “哎呀!早知道就不扔了,让你穿屎裙得了。”猪大肠捂着脑袋向上爬去,其实是他看着脏,不想给巫归洗。

    在梯子上迎面碰到嫘织家的那个男人,男人手里捧着一叠麻布说道:“猪小弟莫要去了,我给巫师大人带衣服来了。”

    “快拿来。”巫归走过去接过嫘织家人送来的麻布衣服,打开一看,麻布短裙之外,还有一件桶状的长衣,一条水牛皮带,外加一双结实的皮绳草鞋。

    巫归穿上这套行头,顿感文明的气息又回到了自己身上:“太好了!真是舒坦啊!”

    猪大肠和那男人看到他的样子,都惊讶不已。

    土著光身子‘惯了;穿上衣服他们会浑身不舒服,见到穿衣服的人,也是看不顺眼,就如女萝那样,不但不能得到别人的欣赏,还被当成怪癖。

    可是巫归不同,他好歹也受过现代教育,是懂礼仪之人,言行姿态自有一种莽荒之人所不具备的文雅高深。

    以前和光‘着‘身子脏兮兮的和土著人混在一起,他也不太注重形象,所以也看不出有太多的不同之处。

    现在穿上衣服,顿时气质大变,衣服穿到他身上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妥帖,仿佛上天注定他就是穿衣服的人。

    在猪大肠二人的眼中,黑荆巫师裹着灰白色的长衣,虽然身带伤痕,但是却长身玉立,笑容深邃,不似粗俗凡人。

    “归哥(巫师大人)真不愧是得了神眷之人!”二人都不由得竖起拇指啧啧称赞。

    巫归这时才悟到了个人形象的重要性,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装,在土著部落里也是如此。

    他决定以后只要不是外出冒险,在人前露面时都要把衣服穿整齐了。一是答应了女萝帮他宣传穿衣习俗,二则可以烘托他巫师身份的与众不同,赢得人们的敬意。

    穿好衣服,又把头发盘好用黑簪固定住,巫归想象了一下电影里仙人的做派,于是便抖了抖长衣,做出一副飘飘欲仙之态摇摇晃晃的走路,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极似某个邪‘教神棍。

    不过就算这样,也足以哄住没文化的土著人了。巫归风姿飘逸的上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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