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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一品男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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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大头歪着脑袋看胡钧。胡钧和胡澈一母同胞,长相上还是很相似的。胡钧哪怕岁数比胡澈还要大上几岁,可完全能说是个美男子,身量也高,加上气质沉稳,卖相还是很唬人的。
    若不是蔡大头知道这位师伯的战斗力,也就是比手无缚鸡之力稍微好那么一点点,恐怕还真的觉得胡大伯是个高手。
    看看外面那群北凉百姓,在这位的治下,那是无有不服。北凉城如今已经变成了内外两城,不仅小孩儿可以有书可念,而且大人也能念书识字,还不分男女——县令夫人直接当的女先生,背后站着的是他娘常将军,根本没人敢吱一声。
    换了在别的地方肯定要引起哗然的事情,北地老百姓竟然半点都不觉得奇怪。北地的姑娘都能当兵打仗,念个书识个字算得了什么?
    蔡大头想了一圈,发现胡钧已经弯腰弓背地双手抓着剑站在原地,试探:“师伯,我帮您把剑放好吧?”
    胡钧求之不得:“好好好。”
    蔡大头单手就把剑拿起来,放到剑架上。
    胡钧感慨:“大头,你的力气可真大啊。”
    “我的也就一般。”蔡大头实话实说,“我大哥才是天生神力,像我爹。”他的力气也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大一点,“我爹说,我的力气是一直勤练不缀,才锻炼出来的。”
    “怎么练的?”胡钧自己就是在府上,跟着护院学过两手花架子,到了北凉当了县令之后,每天跟着北凉老百姓一起打拳,才算是真正接触到了真功夫。不过这点真功夫,强身健体活络经脉,也就是个刚入门的程度,还比不得街头卖艺的。
    蔡大头想了想,说了一些小时候林淡给他打基础的时候的事情,又说道:“那时候我每天都抱兔兔先生。像这把剑,其实也就是两只兔兔先生的分量。”
    胡钧蹙眉,仰头回忆了一下自家弟弟养的那只……异兽,再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剑,说道:“大头啊,宝剑赠英雄,师伯觉得这把剑还是比较适合你。送你了!”
    “咦?”蔡大头一愣,“可是我不练剑啊。我学的兵器只有刀枪和弓箭,最多加上匕首。”前三者是战场上常用的。匕首的作用就比较大,平时防身,野外也可用作处理猎物等等,倒未必是作为单纯的武器使用。
    剑的杀伤性不如刀,而且构造容易断,不适合在战场上运用。现在基本上剑都是用来作为某些仪式和权利象征而已。
    其实他觉得那么好的材料,用来打剑可惜了,还不如打把斧头。他爹他大哥能用,宫伯伯也能用,就是好像对他们来说可能太轻了点。
    胡钧觉得自己写的话本里的那个仗剑天涯的侠客,好像被鄙视了,仰头放空了一下脑袋,拉着蔡大头考校功课。当然,他能考校的,仅限于文科。
    蔡大头对胡师伯当然是敬重的。自从胡钧来了之后,他的功课就有了人直接指点。在北地比不得在京城或者河州,那里文坛兴盛,以他的水平,随便就能找到先生。
    蔡家虽然以武立命,但不是光懂得打仗就可以的,不仅需要安抚民众,而且还需要和朝廷的文官各种扯皮。而扯皮的功力,当今朝中他家大先生可以说无人能出其右。眼前这位他家大先生的大哥,其实在这方面的水平一点都不比他们家大先生小,有可能还更厉害一点。
    在朝中,胡高旻那是出了名的老狐狸。而胡澈,那根本就是个狐狸成精。
    相对来说,如今不过是个七品县令的胡钧,似乎一点都不显山露水,低调得几乎让人不知道有这么个人。
    可是他要是不能扯,他也不至于写了那么多侠客话本,引得无数说书先生在茶楼说评。
    对于蔡大头来说,自从胡钧来了之后,北凉的变化那是完全可以看得到的。而且在北凉之外,凡举和胡家沾边的一些地方,都得到了莫大的好处。蔡家的日子也好过了许多。
    在胡澈离开北凉后,接下来几任北凉县令,都只是按照胡澈和林淡留下来的规划,按部就班地发展。变化当然也是有,而且还不小,但是到了胡钧手上,北凉却一跃成为了和魏地差不多的重镇。
    这样巨大的变化在胡澈手上的时候,那是大刀阔斧;在胡钧手上,却是不显山不露水。
    第二天,蔡大头要走,被胡钧给拦住了。
    蔡大头心头一跳:“师伯也要去保城关?”这回是要忽悠他爹还是他娘?
    小厮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过来,胡钧潇洒地翻身上马,背脊挺得笔直,俨然一个高手:“嗯,找你爹商量点事情。”他对着小厮吩咐,“去把踏雪牵出来。”等小厮去了,他才对蔡大头说道,“前些日子从关外寻了两匹好马。你这些日子功课不错,踏雪就当是奖励你的。”
    少年郎说说也是蔡家嫡出的少爷,名下的产业想来也不会少,怎么能不论寒暑的,光靠着两条腿跑来跑去呢?
    蔡大头赶紧摆手:“这可不行。”眼前这匹骏马一看就价值不菲,另外一匹虽然没看到,价值怎么也不在这匹这下。北地虽然有良马,但是真正的千里良驹却不多见。这么一匹,抵得上他一个牧场,关键是有钱还买不到。
    胡钧的条件得天独厚,在京城没事就去户部和后来的商学院旁听进修打杂什么的,又有林淡这个妹夫(?)保驾护航,这些年赚得盆满钵满。他每年捐出去做善事的钱粮都不知道多少,给自己欢喜的子侄一匹马怎么了?
    长者赐不可辞。蔡大头跑了个腿,收到了一匹好马,心里面着实高兴,恨不得一路飞奔。
    “师伯,咱们跑两步?”他一直以来不愿意骑马,那是因为马跑得比他慢。可是难得有一匹好马,为什么还要用溜达的?
    胡钧把眼一瞪:“跑什么跑?少年人,性子放缓一点,切勿急躁。”他脸上不动声色,心里面已经疼得眼歪嘴斜。前天刚得到好马,就飞奔了一个多时辰,回来两条腿的内侧全都磨破了皮,到现在还没好全呢。
    蔡大头只能按捺住雀跃的心情,用比走路快不了多少的速度,慢悠悠地晃荡到了保城关,人已经差不多快睡着了。
    然后,他就直接去睡了。
    他也没看到自家爹娘和两个哥哥,被胡钧忽悠得连连点头。等他一觉醒过来的时候,他直接就愣住了:“啥?”
    蔡俊旻还很兴奋,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北地也要有书院了。哦,这个不能叫书院,叫学堂。今后咱们北地,要人人都识字!”他绕着厅堂转了两圈,“咱们家就你懂行,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了!”
    他懂行什么呀?蔡大头懵圈。京城都不敢说什么人人识字,他们北地……咦?他们北地人少,好像真还不难?反正只是识字,又不是要去考秀才什么的。再说,他们北地造房子可专业了。说不定还能开个工学院什么的?
    蔡大头想得有点远。等到北凉工学院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建筑人才的时候,他才算是从胡钧挖的这个坑里给爬了出来。
    是年,胡钧出使关外诸国,开始了忽悠外国之路。
    作者有话要说:  胡爹o(╯□╰)o:我是个正经人!
    林祖父(#‵′):你胡说!
    胡阿妮╭(╯^╰)╮:我才是个正经人!
    林蛋蛋(#‵′):你胡扯!
    胡小蛙(⊙v⊙):其实我不太正经。
    吃瓜群众(#‵′):胡说,胡大侠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
    

第204章 番外二 虎子沟日常
    虎子沟林场; 现在在北地已经是一处人人都抢着去的好地方了。
    上等的木料、珍贵的药材、广袤高产的良田,都让虎子沟林场让人趋之若鹜,甚至比起魏王封地来; 都要富庶。
    可是虎子沟就那么一点地方; 里面的人都是有数的,除了早年还好嫁进去一点外,近些年来想要嫁进虎子沟的姑娘小伙; 无不挤破了脑袋。
    没错; 除了姑娘们之外,还有许多小伙儿想嫁进虎子沟的,甚至多半还是城里的姑娘小伙子。
    这一天就有一个小伙子骑着一匹绑着红绸的骏马,敲锣打鼓地嫁去虎子沟。坐在沿街茶楼里的人们; 全都羡慕地探头,没一会儿就坐不住了,交代了一声店小二; 走到街边凑热闹。
    一队从京城来的商队听着稀奇; 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这虎子沟不过一个林场; 还能有城里好?”
    边上几个当地人闻言,扭头一看果然是外来人,顿时就露出富庶地方的优越感来; 笑了笑解释道:“这位大概是还不熟悉咱们这地方。虎子沟林场可不是乡野地方; 看你也是大老远的来,不妨去那儿看看。”
    一个林场,也不是乡野地方?那什么地方才是乡野地方?客商皱着眉头; 有些想不明白。
    商队里另有人问清了去虎子沟林场的路线,当下对着带队的说道:“秦掌柜,我看咱们既然已经来了,干脆先去那儿看看,左右要不了半天路程。”
    商队虽然是一两个大商人牵头,底下附庸上一些小商人;但是相互之间没有从属,并没有谁听谁的命令一说。
    他们本来跑这一条线也是第一次,多走走,说不定能多一点机会。当下不再多犹豫,秦掌柜说道:“既然如此,咱们马上把货物给安置好,安排人看守,咱们带上几个人先去探探路。”
    秦掌柜话一出口,商队中的大小商人无不点头,很快就安排下去。
    从京城到武陵,虽然现在沿途并没有什么危险,但是他们带着累累的货物,大半个月下来,也累得慌。紧赶慢赶地昨天关城门前进的县城,一觉睡到今天的大中午,人其实都还没缓过来。但是利益当前,他们怎么会放过?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行约莫二十人,就揣着准备好的干粮,带上灌满的水囊和一些简单的随身物品,出发去了虎子沟林场。
    沿途往来的人马不少,他们一点弯路都没走,就到达了目的地,然后傻呆呆地站在一座城前定住。
    约莫两三丈高的城墙上,刻着“虎子沟林场”五个大字。一行人懵懵懂懂地跟随着别人排队入城,只是出示了一下路引和目的,并没有交什么入城费。
    守门的小哥约莫二十来岁,一副老实敦厚的样子,还笑得一脸和善:“咱们这又不是什么正经的城,就是为了防山上的野兽。咱们这儿的老虎可多。”
    秦掌柜等人被吓了一跳,直觉反问:“还有老虎?”
    汉子回答得很肯定:“当然有!”必须有!就是现在不太能找到而已,去年二爷过来,在林子里转了两天都没能拍到一只老虎,可委屈坏了。
    对于他们走南闯北的汉子们来说,碰到野兽自然难免,但是老虎可不比一般的野兽,什么时候被拖走一个人有时候都察觉不到。老虎在林子里,简直没人拿它有任何办法,算是他们这些商队最不愿意碰到的野兽之一。
    等穿过城门,商队的人脸色还青白着,再一看身边这高高厚厚的城墙,顿时觉得无比安心,这才有心思去打量眼前的虎子沟林场。
    其实单单这么看,完全是一座城,和别处的城看不出什么区别,大小也就和一个普通的县城差不多,最多就是街道宽敞干净了一些,往来的人流多了一些,热闹了一些。
    商人的天性让他们第一眼就从周围行人的衣着打扮上判断出:“这林场还真够有钱的啊。”
    往来行人并没有什么穿金戴银,但是最起码也是衣着整洁,不少用的还是不错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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