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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盛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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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去抢人的话,是怎么样抢法呢?”冯小宝虚心求教道。

    “把整个部族的人都抢回来,以前我们抢人时还要挑选一下杀掉老的、没用的,后来渐渐就一整个部族捉过来就成了!”唐甜的三观给凉州唐家教育得不错,杀人放火掳掠视同家常便饭。

    “那你们到哪里抢人呢?”冯小宝傻乎乎地问道。

    唐甜“扑哧”一声笑出道“你若不是我的夫君,问得那真是笨了!”

    做坏事的场所会轻易讲给你听?

    出嫁从夫,唐甜毫无顾忌地将唐家的捕奴点讲出来,原来,她也参与过捕奴,熟悉捕奴的整个流程。

    照她的说法,捕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出手,偷袭各个部族,烧毁帐蓬,把精壮男子掳走。

    这种直接用武力掳掠的勾当,往往会象风暴般传遍大草原,引起了各个部族的激烈反抗。

    第二种则是收买的方式,使用铜钱不算很受欢迎、金银人人喜欢、酒至爱和茶叶广受欢迎,还有奢侈品如丝衣、小玩意儿等向部族收买奴隶,由他们自个儿去攻打其他部族,得到奴隶卖给唐家。

    显然,第一种方法运作得好,就是无本钱生意也不是纯粹的无本钱,至少出兵也要钱,后果就是名声易臭,所到之处被人喊打喊杀,在国内也可能招致一些道德人士的抨击。

    第二种方法显然需要一定的成本,若果大唐国内多家豪族竞争人口,导致抬价,买到手的人口就少。

    存在着店大欺客甚至黑吃黑的可能性。

    “我们交替采用两种方法,找着一些比较弱小的部族时就抢个一空,遇到强大的部族就与他们作买卖!”唐甜轻描淡写地道,毫无心理顾忌。

    “得!”

    一天后,冯小宝起兵六百,四百为老兵,二百为新兵,以单人三骑一河西马二蒙古马的形式,先过凉州、再到甘州,两地均设有他部的“兵站”,得到补给,只要赶路即可。

    他们衣着装束不再是唐军,都变成了“突厥人”的打扮。

    做坏事当然不能够影响我们唐人的声誉啦。

    兵出甘州,沿弱水一路北上,直奔“居延”该地接近外蒙古的敖包图地区,居延那里海子湖泊众多,如冯小宝依水源进军,游牧民族逐水草,都是至理。

    冯小宝如今有点家业,可以挑选,带出来的马匹蒙古马中哺乳期的母马不少,这样一来,每到宿营地后,士兵们就提着小桶,挤马奶喝,如此可以降低一下后勤压力。

    实在话,生马奶和马奶奶酪的味道不是很好,经常需要加入红糖。。。压榨出来的甘蔗糖去改善口味。

    或者制成马奶奶茶来喝,对于汉族而言,味道同样不是很好。

    我们终究做不到游牧民族式的生活习惯,勉为其难而已地接受,一旦有更好的选择,还是吃米做饭。

    不管怎么说,后勤压力降低了不少,后勤部统计数字说饮用马奶,需要的米与面的数量降低不少。

    除了马奶、还有肉干,这玩意儿倒是挺受欢迎的,在煮食后或者干脆不用煮,切出一块来就可以送饭和送饼了。

    于是,冯小宝的骑兵凭借着马奶和肉干打天下。

    唐军三马轮换,急行一千五百里,到得居延,但见得此地不同于其它地方,此时牧草青青如同一块块的大绿毡,东一个西一个的海子象草原上的珍珠般散落。

    他们捡到了好运!

    去到居延后,正赶上两家部族对战。

    两个不知名的部族,甚至也难以分清是什么民族,为了阳光下的地盘!他们争夺的是草场,湖泊的所有权,也就是生存的权利,更好的草场能够让部族更好地生存下来,不用讲什么大道理。

    只为了生存!

    冯小宝呆在远处的一座有树木掩护的小山岗下,拿起望远镜窥视,他的部队则隐藏在小山岗下。

    大草原上,部族战士纵马挥刀,大打出手!

    刀砍、箭射,掉下马后带伤继续作战,兵器打折打没了,箭矢丢光了,就用拳脚继续。

    兵器撞击声、箭矢飞过的声音,沉重的喘息声和人们的惨叫声,加上马匹的嘶叫声,一切的一切都在提醒着人们,这里在进行着一场残酷的战斗!

    两个部族上场战斗的同伴和家人,则在后方观战,成年人脸色麻木,他们或许同样的事情见得多了,小孩子则有的在发出了低低的啜泣声。

    也有时,他们会给场上战士欢呼,上前带走失主的马匹。

    两个部族不管不顾地互斗,眼里只有对方,只要击败对方,就可以得到这片地区的草场,没想到会有人欲得渔翁之利。。。虽说部族不少,但地更多,地广人稀,能够碰在一起,属于中彩票的中小奖项概率。

    他们打得开心,冯小宝则失去了观赏之心太逊了,一点都不力量唯美。

    干脆他闭目休息,到了饭点,大家吃些冷食得了。

    太阳开始西斜,看似两个部族拼得也够筋疲力尽,他们瞪着血红的双眼,喘着粗气停了下来,陆续归回本队,此时至少有一半的战士倒在了血泊中!

    嘿嘿,你们表演完毕,也该轮到我们了。

    冯小宝踩着马奴上马,挥挥手,五百骑兵在冯小宝的率领下,旋风般地掠过山岗,往惊呆了的两个部族杀至!

    部族民众惊呆了,他们看到的是骏马如潮,刀枪如林,落日余晖下反映的光芒格外闪耀!

    武装到牙齿的强大武力让人心悸,让两部族民众的心象海子里的水般冻结。。

 第二三三节 捕奴(二)

    只不过是看了一眼,两个部族高层就知道此战有败无胜!

    对方高大上,出击的尽是河西马!

    河西马往往指凉州大马,其马高度快,足以横行天下。

    这是什么范畴,只有部族高层、强大的勇士才可以得到一匹河西马,养它一匹足以养十个奴隶。

    再有对方的兵器,都是制式兵器,不存在普通部族兵器乱七八糟的现象。

    草原上有铁矿矿藏,数量不少,可是部族基本上不会冶炼,自行打造出来的兵器那是惨不忍睹,就算能够上场战斗,也造型难看,形状各异,亮出兵器来时极富个性,不会象眼下扑来的敌军那么齐刷刷整齐一致的兵器!

    他们怎么打?先前的战斗已经把部族里的勇士们的马力、力量都消耗殆尽,还有怎么打?

    逃也逃不了,厮杀了一天,他们的马和马上的骑士一样的疲惫不堪,举步难行。

    真的想跑,或许有的人能够跑得掉,可是他们的家人就在此处,怎么跑?

    两个部族在冯小宝军队还没有到来之前迅地作出了明智的选择。

    伏地求饶,乖乖投降!

    哈哈哈!

    将他们的弓箭兵器收走,再将他们的马匹收走,部族就成为了他们的曩中之物。

    数点一下,共有口千一六百人,不错嘛。

    他们的素质普通,不是顶好,也不是最差,一般般而已,

    除了一些生活物资,最值钱的是他们的牛羊马,差不多有上三千匹马、牛羊近万,

    两部族的原高层聚在一起,相视苦笑,真是何苦来哉!

    话说回来,当他们听说是作了唐人的俘虏,倒有三分庆幸。

    相对而言,唐人较为文明与宽厚

    “有谁会说汉语的?”郭省三问道。

    千余人中只有区区五个人站出来,对话起来,就有三个人露了馅,他们只会类似国人会倭语的“你的米西米西嘀”卖少见少的汉语,倒是一对姓元父子的汉语较为流利,父亲四十多岁,儿子二十多岁,也没什么名字,就叫元十八,谈下去,得知他们是之前的汉人奴隶的后代。

    不忘记故国之语让他们得到了机遇,冯小宝当场提拨元十八为他的亲兵小队的火长十夫长,换过一身袍子,与其父加上先前的高层一起管辖这次合拢的新部族,属于冯小宝集团的部族!

    对于这个新部族,马上口口声声说是带他们回唐人的地方给唐人老爷们放牧牛羊,这结局谈不上好,也说不上差,唯有认命。

    干过这一票,唐军斥侯再度出行,四处搜索可以下手的部族。

    捕奴第一招专搞软柿子,不要去惹大部族。

    不过,世事难说,荆东灵侦察回来,说他想搞那个一千骑的大部族!

    啥子?一千骑的大部族?

    对于其他部族是一股压倒性的力量,冯小宝六百人与他们对战,即使有必胜的信心,可能伤亡一半以上!

    “他们是突厥人,有五千匹马!”荆东灵一句话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五千匹马!

    搞他们,为什么不搞他们!

    资本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敢于践踏世间一切法律。

    而我们的冯小宝,为了五千匹马,敢于进攻两倍于已的部族。

    进攻他们的策略非常简单,那就是晨袭,在夜晚时接近部族,天亮时分开始进击。

    古代甚少夜战,但冯小宝为了一万匹马,也拼了!

    只留下三十骑看守俘虏,成年男子俘虏尽数捆绑起来,以策安全。

    六月天的草原上月晦不明,星光黯淡,远处黑沉沉的小山如蛇,近处的水波无光,视线最远只及数十步。

    唐军不点火把,只靠星光引路,仿佛如同午夜幽骑,在平野上轻盈地前进,竟然做到了不掉队,不暴露,不惊惶!

    原来他们受过了夜战训练,夜间拉练人的精神疲劳而懈怠,只不过冯小宝军队每个月都来上五六次夜战训练,这回看起来成果不错,数百人下地牵着马而行,动静不大,马也不叫,悄无声息地摸到了突厥人的营地附近。

    夜幕下吐蕃人的营地一片静寂,连狗的叫声也没有,看起来都睡熟了。

    天亮时分,正在打盹的突厥哨兵听到了异乎寻常的响声,睁大眼睛望去,巨汗!

    营地前幽灵般冒出一个个黑影,如鬼魅般地向他们营地逼来。

    “敌袭!”哨兵只来得一句声嘶力竭的叫声后,一枝前飞到,准确地射进了他的嘴里!

    黑影手里亮剑,利刃寒光闪闪,他们上马,开始冲锋。

    一队队唐军骑士策马中,很快将队列排好,开始放松马缰,踢打着马腹,让战马越跑越快,它们进入狂奔状态。

    马蹄声密密麻麻的响起,最终连成一片,听上去沉闷而又慑人心魄。

    风声在冯小宝耳边呼啸,他毫无疑问的冲在了队列的最前方。

    他的脸上露出了冷冷的笑容,来到这该死的年代,吃喝玩乐什么享受都比不上后世,哪怕是皇帝,他可以吃到阿拉斯加的大龙虾?吃到法兰西的松露?还有俄罗斯的鱼子酱?能够喝到意大利葡萄酒?还有牙买加的朗姆酒?就连魔都的红星二锅头,都胜过皇帝的御酒。。。大唐天底下最好的酒是千金公主的烧酒,这还是冯小宝七窍通了六窍教会她酿制的!

    骑马不错,但还是比不上跑,马能够比得上开飞机那么的刺激?方向舵一动,天空任我遨游,我是天空之王!

    只要有钱,驾驶着银白色的矢形喷气战斗机,从万米高空俯冲攻击地面,射火箭弹和机炮打得大地一片通红!

    不是打游戏,哪怕是打游戏,试问古代有什么娱乐比得上打游戏?

    嗯,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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