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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神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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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就见九叔公瘦小的身躯忽然腾空跃起,双手在空气中像攥住一把长刀一样,他横空一砍,大声喝道。
  “大威武神降,妖魔立斩……杀……”
  九叔公腾空而起的样子威风凛凛,如天兵神将降世一般,震天撼地的。
  “哗啦啦啦啦……”一阵天崩地裂之声,那些泥人兵俑全都从土中跳了出来,一个个挥舞刀枪兵刃,呼啸着向地精们冲去,瞬间与奔腾而来的地精大军撞在一起。
  这些黄豆撒出的兵俑,双目闪着蓝光,虽然都是土身泥胎,但一个个勇猛善战,武功了得,看得出生前都是能征善战的骄兵悍将。
  那边泥人兵俑和地精们杀成一片,这边可把胖威给兴奋够呛。
  “我靠他娘的!老子今天算开眼了,真的撒豆成兵啊!橙子你看见了没有?快看…快看…”胖威兴奋像布谷鸟一样,爬在郑大肩头上,脑袋来回扭动,不停的问,“我从小最崇拜武侠里的大侠了,没想到今天看见真人了,你九叔到底是什么高人啊?你们有门派吗?对了,你会九阳神功不?认识小龙女不?”
  “别乱动”郑大气得狠狠照着胖威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再乱动,就就给你扔下去!”。
  这一巴掌把胖威给打消停了,闭嘴再也不说话了。
  郑大边快速向前跑,边对身边的石蛋蛋说道,“石蛋,去给你九爷爷留印子!”
  “知道啦!”
  石蛋蛋清脆的回答了一声,翻身一跃从树上跳了下去,从身上抓出一种无色无味的粉末,在地上和树边翻腾跳跃,留下了记号。
  因为九叔公在后方抵挡了地精的追攻,地精并没有马上追上来,所有人顺利的逃到了山洞之中,躲在了地下瀑布之内。不多一会,九叔公顺着记号也跟了过来,他左手臂滴着血,满脸的疲惫,跑进洞后立刻做手势让大家息声。
  就这样,一群人藏在山洞之中不敢出声,听着上面的地面上翻腾震动了好长时间,之后就渐渐的没有声音了。
  大家依然没有说话,就这样继续安静的在下面等待着,期间因为胖威和陈智伤的很严重,血流不止,于是开始有人帮他们处理伤口,镇上的人来之前准备的很充足,带了很多急救的医疗药品。
  大家在安静中等待了很久,直到上面能清晰的听见风吹地面的声音时,大家才开始说起话来。
  “九叔公,多谢您救了我们一命”陈智捂着刚包扎好的伤口,起身要给九叔公行大礼,却被九叔公拦住了。
  “这是我们108家氏族共同商议的结果,并非我一个人的意思”九叔语气平和,满脸都是和善的笑容,“我们习武之人以义为先,萍水相逢,拔刀相助,见到你濒临险境,我们怎能袖手旁观呢?这都是应该的,不算什么”。
  旁边的胖威终于受不了,“老爷子,大恩不言谢,您刚才那两下子可吓着我了,看您说话文绉绉的派头,肯定是个世外高人。不然这样吧!您还收徒弟不?我以后就留这拜您为师了,……”
  九叔公看着胖威,捻着雪白的胡子笑了起来,“呵呵!老啦!没什么能为了,无非就是会些三脚猫的功夫,见笑了。不过你们两个实在是太鲁莽了,刚才那个情况,如果不是我们星夜兼程,赶来救你们,你们三个大人再加上这几个孩子,可就死于非命了”。
  “九叔公,话说到这个地步,我就不绕弯子了”陈智捂着伤口直接问道,“宋末元初时期,淡痴和尚从地府中逃出,带出了地府宝藏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镇子上的这些兄弟,应该都是那时寻宝者的后裔,以你们的本事,应该早就发现这山里面藏有黄金,可为什么几百年都不进山来取宝,反倒留在这偏僻小镇上,定居下来呢?”
  “哈哈哈!老夫的眼力不错,小兄弟,你是个明眼之人啊!”九叔公撵着白胡须赞叹着,“我们这些江湖人,世代聚集在这偏僻小镇上,一是为了地府宝藏,二是为了完成我们的祖先所留下的遗愿。几百年前,曾有十道圣旨连续颁入重山古镇,我们的祖先,当年都曾受命于天子。”
  九叔公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睛有些湿润,他清了清嗓子,对陈智和胖威说出了这重山镇上几百年前的故事,以及宋末元初年间,那个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淡痴和尚的真相。


第三百一十七章 十旨诛杀
  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九叔公他们也不太清楚,但是在他们的族谱之中,却清晰地记载了当年朝廷连续颁布十道圣旨,下令诛杀僧人淡痴的事情。
  北宋末年,中原战乱不止,百姓灾荒不断,为了抵抗蒙古大军侵入,朝廷急切需要军费粮草,在这时,出现了一位自愿进贡大量黄金给朝廷的僧人,而这位僧人就是那个从地府中逃出的和尚——淡痴。
  当时朝廷急需用钱,为筹措军粮,皇上隆重的迎接了淡痴和尚,接受了他的财宝,且著书立传大力歌颂他的公德,当时淡痴运送入京的金银财宝无数,金银遍地,名噪一时,无人不知。
  但好景不长,很快就有人发现这位富可敌国的淡痴和尚,已经越来越不像是人类了,他迷失了人性,凶狠异常,嗜血成性,最后竟然以人为食。
  皇上大怒,这时才知道淡痴财宝的来历,怒斥淡痴为妖僧,下令抓捕他归案。淡痴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连夜带着宝藏离开了京都,返回福州家乡。在晚上运送财宝时,人们才发现,淡痴的身边竟然还有一些相貌骇人的地精相随。
  淡痴和尚回到家乡后,以风头上山为屏障,割地为王。他本性难改,竟然大肆屠杀人类,除了他的出生地卦坑村之外,方圆数百里无一幸免,而重山镇上的原居民,竟然被他屠杀食用殆尽了。而这时淡痴身边的地精,不知是什么原因,竟然快速增长,越来越多。
  在那段时间里,北宋朝廷召集了江湖上所有的武林高手,奇人异士,聚集在重山镇上。北宋皇帝一怒之下,连发十道圣旨,册封这些江湖人,许诺诛杀淡痴之后,将所有地府宝藏犒赏给他们。
  而这些领旨的江湖人,便是现在这些重山镇人的祖先。
  再后来,蒙古人入侵,北宋无力反抗,最终灭亡了。但皇帝临终之前依然秘令这些江湖中人,必须誓死镇守于此,直到诛杀淡痴这个恶鬼才能离开,不能让他再为祸人间。
  当时的圣旨中,将这些人中最优秀的家族全都册封了官衔,九叔公的郑家,被册封为正三品带刀护卫,在所有家族中品级最高。这就是后来108姓氏,以郑氏为首的原因。
  这些受封的江湖人大多身怀绝技,武功了得,善用天玄之术,他们当时将淡痴在风头上紧紧包围了起来,但后来他们很快就发现,围剿淡痴绝非易事。
  其一是那些地精的数目快速增长,越来越多,几年间竟然形成一支庞大的军队,而且力量极其强大。
  其二是有一些怪兽,竟然可以变化成人的样子,甚至能传承所变之人的记忆,冒充杀人,分解了这些江湖人的内部。
  内部的分裂是最可怕的,这些江湖人开始互相不再信任,很多人莫名其妙死于非命,每天晚上对着自己举起刀的人,很可能是自己的兄弟,于是这些江湖人之间,开始发生了很严重的矛盾。
  这样时间长了,地精的数目更加惊人,这些江湖人再也无力去山中围剿淡痴,只能放弃任务,大多数人都离开了这里。
  但被朝廷册封过的那些家族,却留在了这座重山镇里,他们定居下来,并立下一个规矩,以后凡是大事,必须全氏族的人在一起决定,谁也不能擅自进山,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防止淡痴分化他们。这个规矩几百年延续下来,中山镇上的人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他们虽然身怀异术,但却世代装成平民,极其低调的生活在这里,守护着这个秘密。
  胖威听到这里的时候,十分不解,“如果这些怪物可以变成所有人,那他当时,为什么不干脆变成皇上呢?这样不是什么都解决了吗?”
  “这不可能”九叔公摇头对胖威说道,“这些妖怪也有他们的弱点,他们的变化时间是有限的,大概一个时辰左右就要恢复原状。而且,只有少数的几个怪物可以变化,其它的地精都不可以。
  像是淡痴,他只能靠披着人皮来装成人类,当初我们区分这些怪物的时候,就是发现他们只能传承这个人一部分记忆,但是却不能区分这个人所不知道的事情,只能加不能减,而且时间一到,马上会现原型”。
  “原来是这样”陈智点着头说,心中不免赞叹道:“原来这片华夏大地上,到处都是藏龙卧虎啊!”。
  镇上人带的急救药物非常的有效,陈智和胖威的伤口迅速止血了,接下来的时间,大家聚在一起,一边研究逃出去的计划,一边把带来的食物分给陈智他们吃。
  这些镇上人带来了很多熟肉和大米团子,郑大身上还带着烈酒,这些都是陈智和胖威眼下最需要的东西。大家在山洞中饮水吃饭,研究着作战计划,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那几个孩子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人,兴奋的不得了,全然忘记了身在危险之中,叽叽喳喳的乱跑起来,牙仔经过刚才的惊吓之后,不停的口吐白沫,现在安静的睡下了,石蛋蛋一直守在他的身边。
  九叔公、陈智和其它姓氏的族长们一起研究了多个方案之后,依然没有商量出好方法。他们知道,即便是镇上来了很多高手,但和地精庞大的数目比起来,仍然非常悬殊,如果要直面相撞,取胜的机会很少。
  现在唯一的出口被堵住了,如果要想要去挖开洞口的话,肯定要经过河道,那和地精的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看来这次不解决那些怪物,他们是不可能出去的。
  “不行我们就硬冲进去吧!”郑大跟大家提议着,“等这些地精都聚在塔中的时候,我就用我们郑家的火术,烧光那个古塔,然后我们趁势就跑”。
  “不行不行”金家年轻的族长立刻表示反对,“如果你去烧那个古塔,那下面的地精就会一起涌出来,那个时候我们怎么办?我们不可能同时对付那么多地精。”。
  “那你说该怎么办?”郑大无奈的对金家族长摊开手,其他的族长也七嘴八舌的议论着,但一直没有结果。
  但郑大的那句话,却一下子提醒了陈智,他把目光放在自己溅满了地精黑血的外套上,脑中回想起那些地精们惧怕火焰的样子,然后脱下外套闻了闻。
  “你们看看,这些黑血像是什么东西?”陈智把外套上的黑血拿给大家看去,郑大接过衣服看了看,又放在鼻子上闻了一下,吃惊的说道,“这种味道我太熟悉了,
  是石油啊!”


第三百一十八章 伏魔行动
  “这些黑血是石油?”
  郑大说出的话让所有人都很吃惊,大家纷纷拿起陈智的外套看去,只见那上面溅满了黑色的血液,这种黑血非常粘腻,气味呛人,有人用打火机轻轻点了一下,整个衣服立刻燃烧了起来。
  “这些地精的血液非常易燃”陈智对所有人说道,“石油本是古代海洋或湖泊中的生物经过漫长的演化,而形成的油脂,属于生物沉积油,这和地精生存过的环境很相似,这种物种因为常年生活在地下,血液中含有大量的环烷烃,非常接近石油的化学成分。
  这些地精虽然凶猛,但如果皮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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