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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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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抚摸着他的白胡子,慢条斯理地说:“千里良缘,始于足下。得此签者,梦想或可成真,诚凶中藏吉之兆也。”

    我洗耳恭听。

    “唐明皇游月殿,是戏曲。描写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生离死别之痛。杨玉环最初被选入宫,受专宠而显贵,而到最后却魂断马嵬坡。杨玉环死后,唐明皇不能忘记她,终日活在过往美好回忆之中,生不如死。后来感动天神,让唐明皇游月殿,与杨玉环在梦中相会,最后还让这对同命鸳鸯同归仙境,长相厮守。”

    “爱过,错过,其实也不必悔恨。几番辗转,又复团圆。如此悲剧变为喜剧收场,是缘?是债?还是场梦?只有当事人才明白,才会体会得到。”

    求签这事,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临离开黄大仙庙之前,我又再很虔诚地在黄大仙宝像前,恭恭敬敬地磕头,嘴里念念有词:“赤松大仙保佑,保佑善男程一鸣爱上善女苏拉拉!阿门!”因为担心黄大仙听不到,我声音略略大了些,又再重新说一遍:”“赤松大仙保佑,保佑善男程一鸣爱上善女苏拉拉!阿门!”

    ——

第44章:生米熟饭1() 
翌日我没有出去,一整天都窝在酒店里。

    天气预告说有雨,还真的下起雨来了。一阵狂风后,乌云就布满了天空,一阵阵雷声,还伴着闪电,紧接着豆大的雨点,从天空打落了下来,打得窗口的玻璃窗,“劈劈啪啪”的直响。

    夏季的急雨如箭,千军万马的射来,让人无处躲避。

    雨越下越大。我站在窗口往下看,街道上,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白花花的水,汇成了一条条小溪,雨水打落下来,争先恐后的开着无数朵小花,远近的高楼大厦,花花绿绿的各式广告牌,都是模糊一片。

    中午的时候,雨终于停了。

    整个城市仿佛水洗那样,湿漉漉的一片。

    程一鸣虽然不愿意和我“生米煮成熟饭”,可并不代表他没有绅士风度,把我置之不顾。他打电话给我,公事公办的口吻:“拉拉,你吃了午饭没有?”

    我说:“吃了。我打电话到餐厅,让服务员送上来,刚刚吃饱。”

    “哦。”程一鸣放下电话。

    我睡了一觉,醒来后无所事事,于是看电视。

    一部很无聊的韩剧。

    韩剧的故事几乎是千篇一律,男主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女主是个灰姑娘,两人好不容易凑近一起,却得知女主患了癌症,然后所有的人抱在一起,哭成一锅粥——天知道,为什么韩国的癌症,都喜欢美丽可爱又善良的女主?

    电视剧虽然无聊,可我却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电视里,哭得一塌糊涂的男主角和女主角,情不自禁地接吻了,很美好的画面,吻得也很唯美——当然,和色/情沾不上边。可莫明其妙的,我却看得浑身燥热,身体无限的膨胀。

    我觉得自己真了不起,一部无聊的肥皂剧,都能够给我看出金瓶梅的效果来。

    人家很唯美的接吻镜头,吻得很纯情,可在我的脑海里,却很龌龊地变成了小朋友不宜的血脉贲张,激情澎湃的画面。我还很不要脸,很流/氓地想着,接吻过后,电视里的男主和女主,是不是应该“滚床单”一下?

    哎。我是不是很饥渴?

    也许,我真的是饥渴了——生理上的饥渴。

    程一鸣白天去参加研讨会,傍晚的时候回来陪我一起吃晚饭。晚饭后,两人各回各的房间,各睡各的觉,井水不犯河水。

    有好几次,我都想着,我要不要用了饿虎扑食姿态,去敲开程一鸣的房间门口,勾/引一下程一鸣?像蒲松龄笔下的妖艳女鬼一样,半夜里去诱/惑深夜读书的书生,这样可以娱他,又可以娱自己,来个烈火干柴的燃烧。

    我的五官不漂亮,与传统中的美女勾不上边,可圈可点的是,我个子够高,身子比例很好,特别是我的一双腿,修长,挺直。

    据说中国男人,十有八九是喜欢长腿美媚,当年的王祖贤,就因为她的一双长腿,迷倒了很多男人,成为他们心目中最经典的性感女神。而现在很多爱美的女孩子,宁愿承受痛苦去做腿部拉长手术,不惜在腿骨中插入金属,这样看起来,双腿变得修长。

    而我的长腿,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纠结了好半天,到最后还是放弃了去勾/引程一鸣的流/氓念头。

    我这个人,是天底下最最没用的人,要有多窝囊废就有多窝囊废,流/氓思想归流/氓思想,可真正行动实践起来,总是在紧要关头怯场,十足的纸老虎!

    到底,我还是有色心没色胆。

    我的顾虑多多。如果我很不要脸的去勾/引程一鸣,程一鸣神魂颠倒成功上钓还好,最怕人家真的是蛋定,比唐僧还要会装,来个“所言空者,色则为空,非名异空,彼色则空,空者假色”的得道高僧,那我如何下得了台?

    破罐子破摔,是需要很大的毅力和勇气的。

    此时的夜色很寂寞,而我更寂寞。

    因为白天睡多了,晚上睡不着。

    后来我索性到酒店下面那间咖啡馆喝咖啡。

    晚上的香港,在习习的海风中,略略的带点清凉,给人很惬意的感觉。那咖啡馆的老板,精明得很,太阳下山后,在周围空旷的地方,设置了很多室外露天的座位,桌子上面摆上浪漫精美的烛台,套上粉色心型的玻璃罩。诱人的焦糖玛奇朵气味,远远的扑鼻而来,香浓无尽。

    我不大喜欢焦糖玛奇朵,太甜腻。

    我要了一杯黑咖啡,还是不加糖的。

    随后我坐在靠近马路边的一个座位上。距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外国男人——也许是混血儿,他独自坐在一张咖啡桌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朝了我看。

    那个外国男人长得很高大,身材伟岸,体格挺拔,健美结实,一张脸孔很俊美,宛如希腊雕像,眼睛湛蓝,深邃。他穿着领口敞得很低的白衬衫,露出了明晃晃的麦色皮肤,还有密密匝匝的性感胸毛。

    他看到我看他了,咧嘴一笑,然后举起了手中的咖啡杯,对我有礼貌的示意了一下。我看着他,我虽然不想嫁给嫁西方男人,可并不讨厌他们,倒觉得和他们做朋友,其实是不错。

    我突然就大胆起来,拿了咖啡,朝外国男人走过去。然后,到了他跟前,一屁股的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

    我用英文说:“哈罗,你好。”

    外国男人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你好。”

    “咦?”我说:“原来你会说中国话,而且说得挺好。”

    外国男人笑了:“我叫马加略,你呢?”

    我说:“我叫苏拉拉。”

    马加略问:“一个人?”

    我眨眨眼睛:“是。”轮到我问他:“你呢?也是一个人?”

    马加略说:“我也是一个人。”他很幽默地说:“看来此时此刻的我和你,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是孤家寡人。”

    “咦?”我惊诧,“想不到你一个外国友人,不但说得一口字正腔圆的中国话,还会运用唐诗和成语。”

    马加略笑:“我有四分之一的血统是中国血统。”

    “那另外四分之三的血统呢?”我很八卦。

    ——

第45章:生米熟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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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四分之三血统是意大利。我的祖母是中国人,所以说,我也算得上是四分之一中国人。”马加略说。

    “呃——”我打量他,然后摇头说:“但你不像有中国人的血统,看上去完全是意大利人。哎,你的中国话说得真好。”

    马加略耸耸肩:“我们家族的人,都能说得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我又再瞧瞧他:“意大利是艺术家的天堂,欧洲文艺复兴的起源地,有丰富的文化,最好的沙滩,大量可以滑雪的山脉,有无数的博物馆,众多著名的壁画和雕塑,不过……嘿嘿。”

    “不过什么?”马加略笑着问。

    “不过……嘿嘿,不过意大利的男人,有点混帐,在爱情上没有性别。据说,那儿的男人,大都是男女通吃,而且在经济上非常吝啬,绝对不会拿出一分钱给包括妻子的外人。”我说。

    “造谣,这完全是造谣。”马加略说。

    “嘿。”我说。

    不远处,隐隐约约传来歌声,是陈奕迅和王菲的《因为爱情》:“……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我听歌生情,不禁叹了一口气。

    “什么啦?”马加略笑着问。

    “没,有点感触而已。”我说。

    “因为爱情?”马加略问。

    我又再叹一口气,我问:“你相信爱情吗?相信这个世上,有真爱这回事吗?”马加略还没回答,我就说:“我相信爱情!我相信有真爱!”我哼了起来:“……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我拿起手中的杯子,一口气喝完了还剩下小半杯不加糖的黑咖啡,随后我站了起来,说:“我困了,要睡觉了。马加略,再见。”

    马加略那双湛蓝而深邃的眼睛看着我,他问:“再见——苏拉拉,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我一愣:“什么?”

    马加略说:“刚才你不是说再见么?我问你,我们什么时候再会见面?”

    我说:“那看老天爷的安排了。”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夜无梦。

    翌日醒来,发现天气大好了。太阳一点点的露出了笑脸,明媚的阳光一点点的穿过窗帘,一点点的影影绰绰地横冲直撞射了进来。

    手机照例有程一鸣发来的短信留言:“拉拉,我参加研讨会去了。祝你玩得开心。”——我不是刘姥姥,所以程一鸣并不担心我会失踪。

    刷了牙,洗了脸。

    然后,我站在窗口往外看。

    香港是个繁华的国际化大都市,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内陆地区,以及262个大小岛屿组成,整洁,美丽,四季草木葱笼,景色迷人。

    在酒店楼下不远处的附近,有两个年轻的大男孩,他们在马路边,堆着乐器,自我陶醉地演奏着小提琴和羽管健琴,有时候是二重奏,有时候是单独演奏,一副很专业的架势。

    街上人来人往,人们事不关己的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三两个人停下脚步,站在男孩子跟前,听了好一会,又散去,又有人停下来,又在听。

    我站在窗口看了好一会儿后,突然来了兴趣。

    走下楼,凑了近去听。

    那两个男孩子长得并不帅,个子也不高,皮肤有点黑,单薄,瘦弱,有一个还一脸的青春痘,另一个清秀点的留了长头发,梳了马尾巴在后面,但他们身上,有一种浓郁的所谓的艺术家气质。

    我站了在哪儿。

    听了又听,听了又听。

    也许,是我神情太多专注,又也许,是我站的时间太久。路上的人们来来往往的,行色匆匆,或驻足一会,或许擦肩而过,就我特别,站在那儿,一副天长天久的样子。两个男孩子因此注意到了我,其中那个长头发的男孩子,朝了我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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