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过客匆匆-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正埋头吃,结果程少臣突然伸出手来,越过桌子捏住她的脸:“善良的小姑娘,真是可爱又可怜,一夜没睡吧,脸上都长痘了。我该怎么报答你?”
他手劲儿可真不小,她的脸被捏得生疼,疑心要淤青一片没法见人了,于是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结果反而打疼了自己的手:“一边儿去,谁用你报答,我只不过同情心偶尔发作而已。小时候我家的小狗阿宝病了,我还守了它两天两夜呢,何况你昨晚病得比我家阿宝更重。”
她指桑骂槐,程少臣也不反驳,扬着嘴角笑笑,见她不回应,于是低下头吃饭,把一碗蛋羹都吃掉了,又喝了两碗粥。他抽了纸巾仔细地擦拭嘴角与手指,沈安若感觉到他一直在看她,于是抬眼与他对视。
大概没料到她会突然抬头,程少臣的视线没来得及避开。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迟疑,但瞬间不见,而是变成清清软软的一汪水。
他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
缘续(2)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敛起笑容。
“一点苦肉计就能让你以身相许?你也太容易被收买了吧。”沈安若口气不善。
“沈安若,我很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你也并不讨厌我对吧。难道你没想过我们会结婚这个问题吗?”
“没有,没想过。”
程少臣似乎被她噎了一下,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开口,语气是他对付客户时惯常的淡淡悠悠,听不出任何情绪:
“沈安若,其实我很想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的混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他用这种危险语气说话时,沈安若总会异常的警惕:“我也没完全想好。也许是等你甩了我以后,付我一笔大方的分手费,好作为我的嫁妆?”她朝他嫣然一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媚。
沈安若本以为他会恼,结果程少臣却浅浅地笑起来,似乎心情又好了:“那你嫁给我不是更实惠?我的全部都是你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你不觉得离婚所得会更丰厚吗?”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见沈安若面无表情,又补充,“或者你认为我的求婚不够正式或者不够诚意?你也喜欢鲜花钻石那一套吗?”
“不,我只是觉得你头脑不清,思维混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其实她真的没有太在意他的求婚,只当成一个笑话,过了几天就忘了。也许没有真的忘记,但她尽量地不去在意。
很小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偷偷去山上捉蚱蜢,隔壁家的黄亮亮为了救她而摔破额头。她自己也摔伤,仍在诊所里抱着他大哭,一直说“如果你将来因为变丑娶不到老婆,我愿意嫁给你”,全然忘记几天前她刚把黄亮亮列为比蟑螂更讨厌的人类之一,这事一直成为大人们的笑谈,也使她直到如今回娘家时见到黄亮亮都想绕道走。
大学毕业前,实习归来的贺秋雁得了一场重感冒,那时她的舍友们都没返校,于是沈安若住到她们宿舍照顾她。见她来时,贺秋雁说:“幸好是你。知道不?一上午我躺在床上,连倒水的力气都没有,于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此刻有哪个男生给我一丁点的温暖,我要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如果他已经有了女友,我也要把他抢过来。”
瞧,人在心身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冲动事,但总要有人保持清醒,不要一起犯糊涂。
后来程少臣就没再提结婚的事,但他们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有时周末他也看文件看到很晚,她就捧一本小说缩在书房的另一张软椅上,一直看到打盹,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去。偶尔他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沈安若觉得如今这种状态若能一直停留下去其实也不错,所以她在心里拒绝任何的改变,她深知连蝴蝶翅膀轻轻扇动这样的微小改变都能引发暴风雨,何况这种质变的事情。不过她又明白的知道,静止总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续的,什么东西也终究会变质。
那天她又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BBC电视台1980年的版本,拍得一板一眼,十分忠于原著,她觉得这是目前改编得最好的一部,但在论坛上每每争不过95BBC版的推崇者,只好寂寞地独自享受。可惜连中文字幕都没有,她英文听力从不是强项,还好原著背得够熟,边听边看英文字幕,倒也不影响剧情。
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程少臣正躺在沙发上假寐,拿她的腿当枕头,突然就闷笑了一声。沈安若低头,见他正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她被瞧得全身不自在,将视线飘开,仍感到被注视,于是扯过靠垫使劲捂住他的头。程少臣也不反抗,等她手劲松了就把垫子扔到一边去,继续闭目养神。再后来,达西求婚也被拒,伊丽莎白坚定无比地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打算嫁给你。”这一位达西先生冷峻削瘦极有贵族气质,沈安若正替帅哥心痛着,突听程少臣幽怨地问:“沈安若,若全世界只剩我一个男人,你应该会嫁给我吧。”
她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大概程少臣觉得这个回答很令人满意,拖过靠垫抱在怀里,安静地继续睡。
沈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咦,程少臣,你英文原来这么好啊,起来起来,你不介意帮我翻译一份材料吧。”那是比她英文更破得多的贺秋雁扔给她的作业题。
缘续(3)
程少臣出差两周多才回来,周末里他们俩又混作堆。
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沈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她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她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沈安若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她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程少臣。
他一向起得比她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她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正式的……”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沈安若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程先生,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她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机率会大些。”程少臣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沈安若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程少臣伸出三只手指在她眼前晃呀晃。
沈安若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么?”
程少臣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之极的吻,她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写项目可研报告。”他用手将沈安若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沈安若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她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她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那天她又蜷在沙发上一个人看黑白老电影,想起儿时看过的好莱坞旧日八卦,年代太久远,久到她已经不能确认主角的名字,某一对天才导演与天才演员,二人本是冤家,片场里频频过招,硝烟弥漫,表现在电影中则是灵感的火花飞溅,结果大导演却发现自己爱上这位女明星,写了求婚信,但她在经历了一场场风波终于静下心来并且发现那封信时,求婚却已经过了最后的期限,那男人已经娶了别的女人。于是二人终生错过,成就了无数佳片以及一段惆怅而美丽传说。谁说感情无法测量,总有无形的尺子与秤,一毫毫,一分分,小心翼翼地度量,你付出几毫升的真心,我回报几毫克的爱意,天平两端总要基本平衡,状态才能达到稳定。沈安若儿时也曾为这个故事感到遗憾,而如今却觉得,错过便错过,倘若当年真的在一起,未尝不是又一对怨偶,只会令人更加遗憾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仍是在所有日历月历以及年历的三个月后的那一天认真地作了标记。
缘续(4)
能再次见到江浩洋实在意外,按说他目前所在的部门与她的工作无交集,结果她去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却见他在主席台上做主持人。距离太远,她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他的声音透过市府礼堂极好的音响清清楚楚地传到耳里。
沈安若突然记起,其实她入大学的第一天就应该对江浩洋有印象。迎新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词欢迎新同学,就是用这样一副沉稳内敛的声音,旁边女同学惊叹:“多好听的男中音,这位学长可以去做兼职播音员。”
但为何她在与他相识的那么多年里,竟偏偏忘记了这第一眼的初见呢?她对他的记忆,一直错误地开始于某一个不小心偷听到的电话。
正洋离市中心远,中午赶不回去,沈安若到附近一家快餐店去吃午饭。她进了餐厅,见着似曾相识的布置,忆起这里是她与江浩洋以前常来的地方。那阵子他常加班,有时约好六点见面,结果他六点半也赶不到。再后来,她就乘班车到这边来,东转转西逛逛,这里有很多卖稀奇玩意儿的小店。有时也会买一份杂志坐在到某家特色小店里,点一份饮料,然后等他,通常不等杂志看完,他就出现了。
其实离最后一次来这里也没有过太久,但真是仿佛久违了,竟然看见店名都没记起来。沈安若犹记得这里的蟹黄包十分可口,瘦肉粥也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