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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姿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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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起,李时珍下意识穿衣化妆,出门时方想起来,自己已经被辞退了。于是重新洗了脸,脱掉衣服,继续睡。她觉得自己头痛欲裂,估摸着是发烧了。
可惜,再也不会有人趁她睡着的时候给她敷毛巾、熬粥了。
尽管这回岑溪的的确确冤枉了她,然而,这几个月来,她也的的确确对岑溪关注太少了——岑溪何时与顾诗厚分手,为何分手,其中多多少少缘故,她竟一无所知。
岑溪是应该怪她的,昨天那杯水是应该浇在她头上的。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大作。
李时珍精神一震,拿过电话看去,竟然是李局长!
菠菜水手一号……那么……
她忽然跳起来去看日历,周二!她答应了菠菜水手二号去见他儿子!看来这电话是要安排那场相亲的啊,她愣了愣,被迫调整情绪,这才接起电话。
“珍珍,午饭吃了吗?”
李时珍看了眼手机,上午十一点,心下明了,大概是要中午见面的意思。
“还没呢。”她乖顺地说。
“中午一起吃饭吧。”菠菜水手一号问,“我派司机接你?”
“不用,”李时珍慌忙说,“在哪儿?我自己过去。”
“那好,十二点,我在橘园等你。”
李时珍挂了电话,无论如何,总要强打着精神出门。望着镜中浓重黑眼圈、脸色黯淡、愁眉苦脸的女人,她真不想多看一眼。
最后,她化了个淡妆,挑了件米色的衣服穿上,这才扫掉一些晦气。

到达橘园的时候,菠菜水手一号已经入席,桌上摆满了菜。只有他一个人。
“来啦。”他热情地唤她。
李时珍坐下,等了等,菠菜水手一号什么也不说,只笑笑地观察她。
“他什么时候过来?”李时珍看了看表,十二点一刻,即使是菠菜水手的儿子,相亲迟到也不礼貌啊!
菠菜水手一号一愣,问道:“谁?”
李时珍一窘,没说话。
他倒立马领略了她的意思,抚掌大笑道:“他啊!他跟你约在晚上见面了,怎么?他还没约你?”
她点了点头。
菠菜水手一号笑道,“放心,他肯定会约你的。好啦,拿起筷子吧,饿了吧,珍珍?”
“……这么说……今天中午只有你和我?”珍珍小心翼翼道。
“对啊,”菠菜水手夹起一块咸水鸭给珍珍,说:“不愿意陪我吃饭吗?”
“没有,只是……”
“当然不止是吃饭,”他说,“有个案例想跟你讨论,不过,饭要先吃。”
连他都要诧异了,这天中午的她异常乖巧,也异常沉默。只要他说的话,她绝不忤逆,甚至不还口,只是沉默。
整整四十分钟,她没有说一句话,他也极其配合,只是专心地吃饭,偶尔观察一下她的情绪,稍稍蹙眉。
李时珍终于吃完,放下筷子,静静等他收筷。
“噗嗤”一声,菠菜水手一号笑起来,他放下筷子,捂着眉头笑了半天,这才说:“我决定先跟你讨论广告案例……不然,我别想安心吃饭。”
“对不起。”她稍显拘谨。
菠菜水手一号摇摇头,说:“永远别说无用的对不起……广告界日新月异,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近期界内最新的动向。”
李时珍说了近期发生的两个看似根本做不成的广告案。
菠菜水手一号赞同地点点头,道:“我喜欢勤奋好学的人,这也是我跟他都愿意栽培你最重要的原因,你像一块质地很好的玉,而我跟他都愿意当那只雕琢你的手,他从来没跟你说过这些吧?”
珍珍一愣,随即摇了摇头。
“昨天刚释放出来的一个广告片,你应该关注。”他笃定地说。
“什么广告片?”
“太庙宣传片。”

***

李时珍本要找到那个宣传片,一帧一帧地看的,然而,她刚跟菠菜水手一号挥手作别,立即接到了一个电话。
屏幕上闪烁着那个久违的名字。
他们约在一个小时后,喵咪咖啡厅。那个让她不愉快的咖啡厅。
她实在不明白,为何事到如今,他还是那般不会体谅?
李时珍从橘园出发,半小时后抵达,她环顾四周,果然,永远别指望他能早到。
她找到上次那个位置,点了同样的卡布奇诺。她喝了一口,甜腻慢悠悠地顺着食道滑进胃里。老味道。
李时珍再抬起头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朝她走过来。
啪——
一杯奶茶准确无误地冲上了她的鼻子和眼睛。
她抹掉眼睛上的奶茶,舔了舔嘴角,想,味道还可以。
然而,这动作在李思思诗看来却是挑衅,她愤怒地抓起另一桌上的果汁——
果汁并没有落到李时珍头上,在最后一秒,有一个人蹿出来将她护在了怀里。这个人,有着让她落泪的熟悉味道。
“阿诗!”
陈可汗抹了抹脖子里的果汁,喝住了阿诗去抓另一杯咖啡的动作。
“为什么……为什么骗我?”
“阿诗,对不起,对不起,你先冷静下来,不要激动,千万不要激动……”说话间,他已经松开了抱着她的双手,转而将他对面那个嚣张的女人搂在怀里。
咖啡杯从阿诗手中跌落,她浑身皆在颤抖,眼神空洞,最终碎碎地念着,“你骗我,骗我,骗我……”
那一瞬间,她决定原谅他。
阿诗的颤抖很快变成了抽搐,陈可汗在把她送到医院之前,不舍地握了握珍珍的手,却一句话没有说。
她泪眼婆娑,喃喃道:“我都懂,都懂。”

***

半年后。
“你再送鸡汤的话,就干脆别来了!”
“我不管,你得先把这碗喝光,我熬了四个小时呢!”
“是砂锅熬了四个小时,你还不是在忙升职的事!”
“嘘,快喝,等一会儿他来了,你还得分他一碗!”
果不其然,六旬老人一鼓作气将两大碗鸡汤喝得干干净净。他刚打了个饱嗝,老战友后脚就跟来了。
还没进门,先是一声,“真香啊,正好我饿了,珍珍啊,给我盛一碗吧!”
待进屋,只见李时珍耸着肩,跟病床上那位挤眉弄眼地笑着,便明白了个中原因,嗔道:“怪不得这几天都喝不到鸡汤,原来是故意的,也不怕人家说你小气!”
病床上那位乐呵呵就是不应答。
“这里还有白粥,给你盛一碗吧,我做了牛肉干,放点儿吧?”珍珍问李局长——菠菜水手一号。
他笑吟吟地点点头,“我也只配吃点白粥了。”
“有饭吃就不错了。”病床上那位道。
一号一边吃粥一边问珍珍,“新工作怎么样?听说是个小公司啊,不如微型摩登吧。”
“那当然不如,”珍珍道,“不过,你们就尽情嘲笑吧,也嘲笑不了多久了……再过一年半载,我非得混成合伙人不可。”
“不错,有志气。”病床上那位赞道。
“不过,当初你真不应该拒绝我的推荐信。”一号遗憾地道,“我推荐了别人,现在人家已经当上主管了。”
李时珍忽然跳起来,道:“我走了。”
“怎么?嫌烦啦?”一号慌忙叫住她。
她摇摇头,“我得赶紧去工作,赶紧混成合伙人,赶紧壮大我的公司,好堵住你的嘴。”她说着穿上外套,收拾了饭盒,当真走了。
病床上那位望着她倔强的背影,道:“不错,有志气,不愧是我看中的人。”
一号舀一大勺米粥塞进嘴里,道:“你们爷儿俩看人一样准,不过,阿汗什么时候回来?”

***

今晚又是一个充满硝烟的夜晚。
自从她进入新公司,几乎每天都置身于战场之中。要知道广告界的新晋公司若想存活,定要千方百计地从大公司嘴里抢肉——那自然是极其不容易的。
工作到凌晨三点,她揉了揉快瞎了的眼睛,站起来伸个懒腰,如往常一样先去冰箱里拿一块真心蛋糕,然后踱到窗前,茫然四望。
显然,若没有她这个忠实的顾客,他陈可汗的真心蛋糕店早破产关门了。不过也多亏了她每日买蛋糕给同事们,公司里一团和气,她这个新人硬是靠着给所有人买了一个月的蛋糕成为公司里最受欢迎的人。
又是做到了朝阳现身,她困极睡去。

两个小时后,她被自己的闹钟叫醒时,竟然隐隐约约闻到了绿豆的清香,爬起来去厨房,竟然惊喜地发现了咕咕嘟嘟的绿豆粥。粥旁放着岑溪留下的字条,她的蝇头小楷写道:
“趁热吃。
李时珍,别老那么快,别死那么快。”
珍珍心中一暖,喝了两碗粥,给岑溪打了通电话。
“醒了?”岑溪似乎在补眠。
“小溪,你真好。”她呢喃。
“若不是看在半年前的誓言上,我才不照顾你。”
“什么誓言?”珍珍挑了挑嘴角。
“明知故问。”
“噢,”珍珍笑道,“原来是你用来道歉的那句’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所以,我不能眼睁睁看你过劳死啊。”
珍珍叹了口气,淡定道:“你见过哪个广告人长寿的?”
“李、时、珍!”
“对了,今天我不能去机场送你了,中午有个会议,”她补充道,“替我向他问好,对了,给我带回来一盒巴西蜂胶。好好享受甜腻的二人世界。”


***

事实却是……
李时珍匆匆赶到公司,把昨晚熬夜的成果交给领导审定后,随即请了个假。
“就请一下午?”领导诧异问她。
“看来我过于勤奋了,连你都想让我休假了。”她笑道。
“是啊,我都看不下去了,珍珍,你太拼了。”领导认真道。
“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这当然是在夸你。”
“精明的资本家。”李时珍吐了吐舌头,领导真心笑了笑。(由此观之,她当真正走在合伙人的路上)
对了,这半年她考了驾照,贷款买了一辆大众polo,当真成了新时代女性。
她常常想,如果他回来,会不会认不出来她?


机场人头攒动。
幸而岑溪在国际出发,而且,时间尚早,她要么在路上,要么正在托运,绝不可能过了安检。
她找了一会儿,未果,便探口风似的给岑溪打了个电话。
“过安检了吗?”她问。
“办完手续了,在洗手间化妆呢。”岑溪答。
“睡一觉妆要花的。”
“你不是有会议吗?别告诉我你在机场。”
“Bingo,真真真聪明。”
“听起来好像你在自夸似的。”
“我也的确聪明。”
“可惜……”岑溪顿了顿,道:“还不够聪明。”
“怎么说?”
岑溪提示道:“你回头,回头看看就知道了。”
“回头?……你神秘兮兮个什么啊……”她说毕,转头。

***

那个消瘦的身影,正单膝跪地,掌心里摊着一枚明晃晃的金属环儿。
“李时珍,嫁给我,你可愿意?”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你也太不矜持了……”
他话音未落,只听见一声尖叫,她已经攀上他的脖子。
“我不要矜持。”她早已泪如雨下。
“李时珍,你这是在索吻吗?”
“你不给吗?”
他干涸的嘴唇终于找到他的甘露,只属于他的甘露。

***
【完】

番外一
番外一


自从跟安分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没能在霍巴特见过中国面孔。在澳洲这个人口分散的省份里,我险些抑郁。
差不多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再次接到安的电话。
她说她要回国了,有些东西想要留给我,作为回报,我可以送她去机场。
我欣然答应了。毕竟当初是她甩了我,甩了你的女友主动联系你,即使是当个搬运工,也会觉得自己是有价值的。
我跟安约在湖边的咖啡厅见面,那里离我工作的动物疗养院很近。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的春天,我穿着一件蓝色格子棉布衬衫。一切的一切我记得很清楚,并不是因为要见安,也不因为我即将送别安,可能永生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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