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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你回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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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留在原地的许菟在思考一个很哲学的问题,她家老大是用惯了伯莱塔的人,怎么会突然对她的SwissMiniGun感兴趣了?她的脑子里突然飘出一幅囧囧有神的画面——她家老大在跟一群人厮杀血拼时,突然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秀气的SwissMiniGun,指着对方BOSS的头,娇蛮的说了句“你讨厌昂~”
“我的天!”许菟被自己的想象雷的虎躯一震,猛晃了下头,拍了拍自己的脸,嘴里念念有词:“清醒点,清醒点,你只是低血糖!”
其实,许帮主倒不是真的小气到连请下属吃顿饭都舍不得,而是他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他要回家给电脑装系统。
你或许会说,切,找借口还不会找好一点的啊,装系统这种事又不急,吃了饭再回去装也不迟啊。多大点事啊,至于吗?
是,装系统这种事确实不急,也不是多大的事。可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她在你心里占了一个很特别的位置。无论什么事,只要是关于她,你就会变得迫不及待;无论是她多小的事,在你心里,都是最重要的事。
而现在,对于许暮远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回家帮鱼沫装好系统,给电脑连号网,等她放学回来,就可以玩了。
从电脑城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家沃尔玛,许暮远进取买了点菜。路过食品区的时候,突然想起家里的奥利奥只剩一盒了,于是又提了几桶奥利奥放购物车里。去结账时,收银的小姑娘很是热情,“先生,你会做菜啊?”
“……”先生木有回答。
小姑娘也没觉尴尬,一个人碎碎的说着,“现在会做菜的男人不多了,您真是难得啊。”
“……”先生继续木有回答。
“奥利奥是给家里的小孩买的吧,现在的小孩都爱吃这个。”
“恩。”
许暮远点了点头,他家鱼沫确实喜欢吃这个。每次都会先泡杯牛奶,然后拿起一块奥利奥放在牛奶里泡一泡,再一口咬掉半边。鱼沫是不喝牛奶的,说是闻不惯那味儿。每次把饼干啃完了,就眨巴着眼睛看着他,“浪费食物不好。”牙齿被黑色的饼干渍覆盖着,趁着她脸上的表情,就像个还没长牙的婴孩。许暮远是从来不喝那玩意儿的,知识,看着鱼沫那小孩样,他只能端起桌上的牛奶一口喝掉。每次,看到他喝完牛奶后,胡子上沾了一圈白,鱼沫的眼睛里都闪着狡黠的光。他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是最后也只能无奈的从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帮她擦掉嘴巴上的褐色饼干渣。
想到这,许暮远的神色温柔起来,带着笑意买了单,提着东西走出超市。所以,他没有听见身后那位收银的小姑娘又啧啧称赞了一句——“看起来很严肃,但是笑起来还蛮慈祥的嘛,也许是个好爸爸哟。”

萌动

许暮远看着他刚才倒进篮子里的那一堆蔬菜,有点犯愁。
他小时候是吃过很多苦,也无人照拂他长大,但他还真不会做菜。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林素芬扔一座很偏僻的荒山里,说要训练他胆色。那荒山上的树木多而繁茂,草长得比人还高。由于地偏草木深,山里藏着很多兽类。许暮远被扔进去时,才六岁。林素芬也够狠,这么小的孩子往山里一丢,连足够的食物和水也不给。就扔了一小铜壶和几块大饼子给许暮远,丢了句:“我一年后来接你,是死是活看你造化了。”说完拍拍屁股就走了。而在那一年里,许暮远啃过树皮,吃过草,误吞过有毒的蘑菇,还生食过沾满鲜血的野兽的肉。一年后,林素芬自然没有来接他。在她心里,那贱女人生的野种,早就被大虫撕成很多片了。所以,当许暮远一身伤的出现在许家大宅的前院时,她嘴张的可以吞下一只鸡蛋,以为见到鬼。没有人知道这个才七岁的孩子,是怎么在水尽粮绝的情况下在一座荒山里生存了一年。又是如何从那片座满是猛兽毒虫的荒山里活着出来,并一个人走了回来。林素芬看着当年才七岁大的男孩,满身血污,双脚全是乌青的口子。因为饿了很久,又走了太远的路,脸色惨白,嘴唇干裂,明明是虚弱到了极致,好像用手指轻轻一推,就会摔倒,眼神却亮洌如凶狠的豹子。她突然觉得如芒在背。
而许暮远从那座荒山回来后,对食物不再有任何挑剔。只要能下嘴,就成了。反正食物于他,不过是可供给身体能量的一种物质。
少年时期的许暮远很忙,忙着应付林素芬对他的各种刁难,忙着习武,忙着练枪,忙着杀人,忙着让自己强大起来。他没时间吃那么精细的东西,更没时间自己动手去做。而现在许氏集团的产业越来越多,家业也越来越大,凌云帮也早就笑傲整个S城的大小帮派。时间倒是多了起来,每次处理完帮派事务后,他都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但吃食的习惯已养成,也觉得自己一个人,随便吃点什么都行。
所以,各大泡面公司该给许暮远同志颁个什么“最大贡献奖”,再给半个VIP就更好了。
扯远了,咱转回来。
许暮远在篮子里挑了半天,终于选中了他认为最“安全“的一种蔬菜——四季豆。
许暮远把四季豆挑出来,放在盆里洗净,滤过水,装在大碗里。
点水……架锅……倒油……放菜……盐要放多少呢?放一勺好了……好像少了点油,菜有点烧锅,再加点水吧。许暮远用碗接了碗水倒进去……恩,会不会淡了点,再加点盐好了,许暮远又舀了勺盐进去。
几分钟后,一碗菜色诡异,汤色更诡异的菜出现在许暮远家厨房。许暮远抱着神龙尝百草的心情,夹了一筷子放嘴里,嚼了几下,很淡定的吐了出来,然后掀开垃圾箱,把菜连盘子一起丢了进去。鱼沫正在长身体,不能让她吃不健康的东西。
最后,他还是叫了外卖。
吃晚饭的时候,鱼沫一边吃着盘里的红烧狮子头,一边很笃定的说:“阿远哥哥,这菜肯定不是你做的。”
“……”好吧,你真相了。许暮远埋头扒饭。
晚上,鱼沫在厨房找杯子泡牛奶时,看到水槽旁边的垃圾桶里躺着一碗很奇怪的东西。
互道晚安后,各自回了房间。
鱼沫看到摆在书桌上的白色笔记本,有点惊讶——阿远哥哥还真是行动派啊。
开机一看,网都连好了,能用得上的软件也都下载好了。桌面是海绵宝宝和派大星。
鱼沫握着鼠标,瞎点了一番,逛了几个网站,觉得困了,就关机打算睡觉。
走到床头,掀开被子,看到躺在枕头上折得很是整齐的一件衣服。抖开一看,是一件淡紫色长款卫衣。帽子后面有用布片剪成的两只长耳朵,衣服上绣了只可爱的小兔子。鱼沫一见便心喜,迫不及待的换上它后,就跑到许暮远的房间,想给他看。
推开门进去时,许暮远正好脱完了上衣,正在解裤头的扣子。所以,鱼沫看到的就是一幅活色生香的“熟男脱衣图”。
连尖叫和遮眼都忘了,就这么傻在那,脸腾地下滚烫了起来。
许暮远也有点怔住了,他本来是打算脱完衣服去睡觉的,刚脱到一半,鱼沫就闯进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该把衣服穿回去,还是把被子一掀,钻进去。
思索了几秒,决定还是钻被子里好了。
许暮远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才开口:“鱼沫,怎么了?”
女孩的脸还是红通通的,双手抓着衣摆,侧低着脑袋,声若蚊呐:“你给我买的这件衣服,我很喜欢。所以就马上换上了,想来给你看看。”
许暮远这才注意到鱼沫已经换上了他上午给她买的那件淡紫色卫衣。许菟的眼光不错,这件卫衣很适合鱼沫。浅紫的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的白嫩,女孩的脸上有淡淡的绯红,乌润的双眼低敛着,间或偷偷往他这个方向瞟上一眼。双手揪着前面的衣摆,双手下面是……一双修长的腿,许暮远突然觉得喉咙有点干涩。
鱼沫没有穿裤子,显然是直接把睡裙脱下,套上卫衣就跑过来的。
许暮远的房间里只开了盏床头灯,灯光并不怎么亮,鱼沫的腿却似盈盈有光,晃痛了他的眼。卫衣的长度刚好包住女孩的臀部,而鱼沫揪住衣摆的手放的是一个很尴尬的位置,许暮远突然觉得十一月的天,有点燥热。
鱼沫等了好一会儿,也没听到床上的男人开口,有点失望的抬起头,“不好看吗?”
“咳……好,好看。”许暮远似从梦中惊醒,连忙开口回答,声音却是掩饰不住的沙哑。
“阿远哥哥,你怎么了,脸色怪怪的?”鱼沫有点担心的走到床边,想抬手去摸许暮远的脸,却被许暮远一把抓住,“没事,大概是累了,我想先休息。”
鱼沫乖乖的跟许暮远道了晚安,关上门出去。
女孩出去后,许暮远却并没有觉得好一点,他身体的某个部位正肿胀的厉害。
“SHIT!”
许暮远一把掀开被子,闪进了房间里的浴室。
花洒开到最大,冰冷的水淋了下来,才感觉身体的热度慢慢消散下去。
关掉水,抬手遮住自己的眼睛。一片黑暗中,却又看到那双修长莹白的腿,正一步一步的款款向自己走来。衣服刚好只能遮到臀部,腰肢款摆间,女性的私密部分若隐若现,引人遐思。刚降下的温度,又瞬间升了上来,甚至比之前更甚。
许暮远,你疯了吗?居然对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有了反映!
她是鱼沫啊,你这个禽兽!
这两句话一直在心里叫嚣。
许暮远淋了几个小时的冷水才出来。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却久久不能入睡。
他不是个重欲的人,性之一事于他,不过是生理需要。他自认是个冷静克制的人,却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对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产生欲望。在鱼沫对他伸出手的那一刻,他突然有股冲动,将她扑到。好在,鱼沫的声音让他及时清醒过来。看着女孩关心的脸,他只觉得自己混账到极点,他怎么可以对鱼沫产生那么邪恶的念头。那可是自己心心念念要守护的人啊。
许暮远在想,自己大概是不是太久没找过女人了,明天去找唐蜜好了。
而回到自己房间后的女孩,在房门关上后,靠着门板上,喘了一大口气,双手捧着脸,依然滚烫。
刚才的画面一直在脑子里挥散不去……昏黄的床灯,男人□的上身,结实的肌肉和小麦色肌肤。
鱼沫突然意识到,他除了是带自己回家,给自己宠爱的人外。还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着健硕体魄,与自己的纤细完全不同的充满力量的男人。
十六岁的女孩子,对异性身体的好奇,以及对两性之间的懵懂,正如破土而出的小芽,只要给点阳光和雨水,便会发芽,然后长成青翠繁盛的大树。

改变

第二天,两人似乎都已忘了昨夜的尴尬。
清早起来,两人互道早安,鱼沫去厨房做早餐,许暮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动物世界。鱼沫做好早餐后,两人便坐在饭桌旁安静用餐。吃罢饭,许暮远会开车送鱼沫去上学。下车的时候,鱼沫还是会轻轻抱他一下,再挥手道别。晚饭后,鱼沫去厨房泡牛奶时,依然会在垃圾桶里,看到一盘奇怪的东西,只不过颜色比昨天的好辨认了一些。睡觉前,两人会互道晚安,许暮远野也还是会摸着她的头说:“鱼沫,早点休息。”
这样的日子重复了大概一个多月,鱼沫终于知道那不对劲的地方在哪了。
许暮远看起来好像还是一样的疼她,但是再也不会把她抱到膝上,贴着耳朵说悄悄话了。
吃饭的时候,他们一样会为彼此夹菜,只是有一次家里的菜吃光了,两人又懒得出去买,鱼沫就去泡了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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