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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成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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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若是为了控制,而写得干干巴巴,就又使读者难过。好的短篇,虽仅三五千字,叫人看来却感到从从容容,舒舒服服。这是真本领。哪里去找这种本领呢?从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最要紧的是知道的多,写的少。有够写十万字的资料,而去写一万字,我们就会从容选择,只要精华,尽去糟粕。资料多才易于调动。反之,只有够写五千字的资料,也就想去写五千字,那就非弄到声嘶力竭不可。

  我常常接到文艺爱好者的信,说:我有许多小说资料,但是写不出来。

  其中,有的人连信还写不明白。对这样的朋友,我答以先努力进修语文,把文字写通顺了,有了表现能力,再谈创作。

  有的来信写的很明白,但是信中所说的未必正确。所谓小说资料是不是一大堆事情呢?一大堆事情不等于小说资料。所谓小说资料者,据我看,是我们把一件事已经咂摸透,看出其中的深刻意义——借着这点事情可以说明生活中的和时代中的某一问题。这样摸着了底,我们就会把类似的事情收揽进来,补我们原有的资料的不足。这样,一件小说资料可能一来二去地包括着许多类似的事情。也只有这样,当我们写作的时候,才能左右逢源,从容不迫,不会写了一点就无话可说了。反之,记忆中只有一堆事情,而找不出一条线索,看不出有何意义,这堆事情便始终是一堆事情而已。即使我们记得它们发生的次序,循序写来,写来写去也就会写不下去了——写这些干什么呢!所谓一堆事情,乍一看起来,仿佛是五光十色,的确不少。及至一摸底,才知道值得写下来的东西并不多。本来嘛,上茅房也值得写吗?值不得!可是,在生活中的确有上茅房这类的事。把一大堆事情剥一剥皮,即把上茅房这类的事都剥去,剩下的核儿可就很小很小了。所以,我奉劝心中只有一堆事情的朋友们别再以为那就是小说资料,应当先想一想,给事情剥剥皮,看看核儿究竟有多么大。要不然,您总以为心中有一写就能写五十万言的积蓄,及至一落笔便又有空空如也之感。同时,我也愿意奉劝:别以为有了一件似有若无的很单薄的故事,便是有了写短篇小说的内容。那不行。短篇小说并不因为篇幅短,即应先天不足!恰相反,正是因为它短,它才需要又深又厚。您所知道的必须比要写的多得多。

  是的,上面所说的也适用于人物的描写。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介绍人物,详细描写他们的性格、模样与服装等等。短篇小说里没有那么多的地方容纳这些形容。短篇小说介绍人物的手法似乎与话剧中所用的手法相近——一些动作,几句话,人物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当然,短篇小说并不禁止人物的形容。可是,形容一多,就必然显着冗长无力。我以为:用话剧的手法介绍人物,而在必要时点染上一点色彩,是短篇小说描绘人物的好办法。

  除非我们对一个人物极为熟悉,我们没法子用三言两语把他形容出来。在短篇小说里,我们只能叫他作一两件事,可是我们必须作到:只有这样的一个人才会作这一两件事,而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偶然地作了这一两件事,更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作这一两件事。即使我们故意叫他偶然地作了一件事,那也必须是只有这个人才会遇到这件偶然的事,只有这个人才会那么处理这件偶然的事。还是那句话:知道的多,写的少。短篇小说的篇幅小,我们不能叫人物作过多的事。我们叫他作一件事也好,两件事也好,可是这点事必是人物全部生活与性格的有力说明,不是他一辈子只作了这么一点点事。只有知道了孔明和司马懿的终生,才能写出《空城计》。假若事出偶然,恐怕孔明就会束手被擒,万一司马懿闯进空城去呢!

  风景的描写也可应用上述的道理。人物的形容和风景的描写都不应是点缀。没有必要,不写;话很多,找最要紧的写,少写。

  这样,即使我们还不能把短篇小说写好,可也不会一写就写成长的短篇小说,废话太多的短篇小说了。

  以上,是我这两天想起来的话,也许对,也许不对;前面不是说过吗,我不大会写短篇小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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