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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门生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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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的命运一向不太好,这种福暂时还享受不了,随着肆虐的狂风,我不断的向魔眼中飘去,皮肤被风沙打的生疼,裤裆里突然一阵火热的感觉,这感觉从小腹一直传到裤裆里某件物件儿那,这都什么时候了,我的脑子怎么开始乱想了,不然——怎么会有火热的感觉呢!

我去,是金老黑在发光,我低头看了一眼,整个裤裆被金老黑照耀的成了金色一般,就像刚拉了一裤子粑粑,我赶紧把金老黑从裤裆里逃出来,这东西已经热的烫手了,大有化成金水的趋势,但是我现在漂浮在空中,让我把它扔了,那绝对的会心疼死,这玩意儿至少有三五斤重,可都是黄金啊,虽然我这个人并不贪财,但是好歹是老黑留下来的东西,我还想拿回家供奉呢。

但是不扔的话,我早晚要被它烫成红纱肉,两下抉择真是让我左右为难。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小金人的金光变成了微微的红光,我手上突然一热,整个人打了一个激灵,金老黑脱手而出,我眼睁睁看着它向魔眼之中落去,犹如一道绚丽的霓虹。

俗话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没有莫强求,看来在我的命中,注定就不能有什么发财的机会,这么轻松到手的金宝贝,还被捂热呢——不,刚刚捂热,就被妖怪抢了去,我这个不甘心啊。

身体还在不断的旋转,一会儿向上剧烈的上升,一会儿向下无限坠落,搞得我心脏整个都不好了,我摆出一个超人的姿势,企图一头扎进那个古怪的魔眼之中,开始的时候还比较好用,确实向飞行一样不断的向下栽去,可是离地面还有几十米高的时候,剧烈的风又一次的把我酷帅的姿势掀翻了,我跟火柴棍儿似的不断翻滚,又像是一个被踢出来的皮球,这个滋味着实不好受。

金老黑已经不见了,它落进了魔眼中那座诡异的城里,我拍了拍身上的盔甲,既然小金人已经落了下去,这金甲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就让它们好好团聚吧,说不定在我死后,会有后来者走进这个魔眼,发现这两套装备。

一咬牙,把金色铠甲从身上扒了下来,看了看魔眼的中心区域,在无数次的翻滚中,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特别好的落点,双手一挥铠甲就落了下去。

我当然不是做着必死的决心,所以没有把打神鞭丢下去,也许我还能把它带出去,也许老黑没有死,那么这两根打神鞭就等于物归原主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事情,那件铠甲和金老黑并不比我重,为什么它们可以慢慢悠悠的向地面上落去,而我这个比它们体积还重的物体,就非要漂浮在天上!

这里果然有古怪,只是我还没有发现古怪发生在哪里,魔尊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弄这么个黑窝子风出来,那小金人在魔眼上空的时候,突然就热了起来,肯定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

难道金老黑原本就属于那座废墟城,我飞到了废墟上方,金老黑突然显灵发现自己找到了组织,故而就故意烫我,然后自己一个人奔下凡间。

这不对,金子就是金子,不可能变成金妖怪吧,历史上只听过点石成金的,也没听谁说过点金成妖的。

看来,我还是没有找到机关所在,我的身边有无数白骨在妖风中翻滚,还有更多的白骨向天空深处飘去,那里好像有个黑乎乎的嘴巴,正努力的张大了,吞噬着所有在风中的东西,在嘴巴不远的位置,好像是两个鼻孔,我仔细看了好一阵才看明白,那两个鼻孔其实是两道龙卷风,原来是嘴巴吞入白骨,然后从鼻孔中吐出来,怪不得,如果一直吞噬白骨,那这整个白骨滩的骨头都被大嘴吞噬掉的话,恐怕根本就用不了几年的时间。

至今还有白骨在风中飘散,说明这股风根本不会吃人,也不会把人卷到天上去,也不会甩到地上去,看来我是想到了,目前为止我依旧是安全的。

长呼了一口气,另外一个想法又冒了出来,这如果不落下去,也不升上去,恐怕我还是难逃一死,因为这么永远的飘荡在魔眼之上,就算不被它转晕死,也会饿死渴死,甚至被尿憋死。

这死的就更加憋屈了,不行,我得想点办法赶紧让自己落地。

但是什么办法都没想呢,地面上,在魔眼的正中央,一个沧桑的声音如同雷鸣一般响起:“尊者,地之王,归位!”

这声音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在凶冥十杀阵里的时候,不小心弄出来捆仙索的时候,也是这个声音说过一句话,它当时说:“捆仙索,归位!”

这……我觉得自己又被人骗了,如果这是一部电视剧的话,我想我已经弄出来两个法宝了,只是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尊者地之王是什么玩意儿,捂着眼睛生怕被风沙刮进去,然后手指裂开一道缝隙我向地面上看去,这一眼望过去,不禁抽了一口冷气——顺便也抽了满嘴的沙子。

在魔眼的正中央,那尊金老黑正散发了五彩斑斓的光芒,和我看视频的时候出现的光芒一模一样,而且那个声音也是来自金老黑的位置,这么说的话,那所谓的尊者地之王就是金老黑了。

可是,金老黑不是一个金雕塑吗,怎么就归位了?或许这也是一件法宝吧,早知道我就自己留下来了,何必要带着它来到这里,还要还给别人呢。

我郁闷极了,看来天地间的秘密在烦人眼中还是无法予取予求的,我们或许穷尽这一生,也无法搞懂这个神秘的世界,如果给我个机会,我只想睡一会,一睡不起,我的脑子太累了。

第384章 坠落失落城邦

我从天空中落下去的时候,觉得自己死定了。

我总是觉得自己死定了,仿佛永远徘徊在生死边缘。

这座城市荒废了有多久,一万年,十万年,还是百万年,每个人都有生命的尽头,那么城市呢,它可以存活多少年才会在历史的尘埃中被磨灭。

我站在城市的最中央,手里捧着金老黑的雕塑,街道并不宽阔,四周充满了刺鼻的尘埃,房屋是那么的破旧,寂寞孤独的围在我的身边,曾经它们一定光鲜亮丽,而今,却只留下阴森森的恐怖。

很多风景区也是如此,在白天的时候人声鼎沸,一旦到了晚上它们就会露出狰狞的面孔,真的,越是热闹的景区,到了晚上也就越恐怖,那些树木山水犹如活过来了一样,黑糊糊的向你扑来。

我曾和老黑夜宿华山,那一夜我们几乎没睡,四周静的让人发狂,夜的浓郁似乎要把人吞噬掉,天空中无数的星斗,一闪一闪的眨着眼,我们就那么互相对视着,彼此不说话,感受着对方的深邃。

那天,老黑喝了很多酒,他说他要做一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他说他要娶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让这个女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还好她没有说要找一个最美的女人,通常最美的女人在成为最幸福的女人之前,最要有很多和别人的记忆,一个人有太多的记忆,往往就会变的不再单纯,一个不单纯的人,永远都不会幸福。

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如果非要我说出来的话,我幼时和姥姥在一起的日子,应该是最幸福的,无忧无虑,饿了就回家吃饭,困了躺下就睡,永远不会去想怎么生存,永远不会像现在这样站在寂寥的街道上,不知所往,漫无目的。

我是被金老黑召唤下来的,在我不断落下的时候,它用金色的光芒把我托了起来,那一刻我以为老黑就在我的身边,他永远都会陪着我,直到这个世界都毁灭掉。

风卷起一阵阵的黄沙,头顶上乌云涌涌,这座被遗忘的城市就在龙卷风的风口里,龙卷风像一根吸管,把这座城市的所有生命都吸走了,连耳鸣声都不存在。

脚下是一处巨石铺就的广场,在广场的中央,是一座废弃的花池,看起来特别像布拉格广场的构造,广场的东西南北——大概是东西南北吧,有四条主干道,我就站在其中一条主干道的中央,向后看去,灰色的雾气笼罩着主干道的尽头,那里犹如地狱。

我觉得我该做点什么,是先探索这座城池,还是寻找出去的路。

这四条路,按照中国的古建筑规律,应该是通往四扇大门吧,沿着大门应该可以离开这里,当然,我恐怕很难能够离开,因为在城池的外面还有恐怖的龙卷风,我毫不怀疑它们会把我撕成粉碎。

我沿着大路的马路牙子,一边数着脚下的石块,一边走进一处民居里,这里的房子长的都差不多,没有特别高大的建筑物,在雾气的尽头,似乎是一座城堡式的建筑,在看到那城堡尖尖的屋顶时,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吸血鬼古堡的形象,我不太敢往那里去,但是我知道,那里定然与这些矮小的平民建筑有着千差万别。

我走进的这座民宅很古朴,屋子里有一张餐桌,上面还摆放着两个黑陶瓷的餐具,几万年前就有陶瓷了吗?我开始怀疑这里究竟是不是上古建筑,墙上还挂着一个木制的壁橱,我把它打开,里面全是尘土,还有一些散落的碗筷。

看来这里当时的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这样的生活水平,没有造反很难得,我转身向内房走去,房子的格局竟然是和徽式建筑差不多,我以为走进的是内房,没想到竟然是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还有很多家住户,清寥寂静显得异常恐怖,如果在这里拍恐怖片的话,根本就不用任何道具,后期也不用做任何处理了,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感觉脖子里凉飕飕的,拉了拉衣领,捧着金老黑赶紧退了出去,又回到了街道上。

这里不像是发生过战乱的样子,房屋经历了不知道多少的年月,依旧完好无损,这可能和建筑的材料有关,我发现这些房子的建筑全部都是用整块的石头,在石头上面凿出来的,我见过山西陕西的农民伯伯们在黄土高坡打洞,以此来当做居所,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谁把无数的巨石搬到城里,然后在石头上凿洞居住的。

是的,是一块块巨大的石头搬到城里,绝对不是原本就存在的,我并不好奇是什么人把这么大的石头搬运过来,因为这里是魔尊的地盘,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好奇的是,什么样的王国,需要动用这么大的资本。

而且,魔尊难道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而是组建了一个国家。

这,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究竟想干什么,一个可以行走在维度世界的人,自己创造了一个国家,然后他和朋友还有一个约定——毁灭这个世界。

他们是想——毁灭这个世界啊!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得一激灵,虽然我是置身事外的,但是因为和转世的原因,怎么都算作半个同党了,那就是助纣为虐。

但是,一个是人间的王,一个是人间的尊,两个只手遮天的人物,如果想灭世的话,那不就是随便挥挥手就可以了,怎么还弄出国家来了,甚至还叫嚣转世之后再回来灭世。

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其中必有阴谋。

我也不是玉皇大帝,管不了那么多,还是研究一下这座城市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相传有做城市叫做亚特兰蒂斯,相传还有个种族叫做玛雅人。

亚特兰蒂斯在历史上是一夜之间消失的,而玛雅人也是在一夜之间就彻底的不见了,而我现在身处的城市,也就是亚特兰蒂斯和玛雅人一样,城池完好无损,里面的人全部都消失了,就像在某一个瞬间蒸发了。

现在,我就在城市中最高建筑——类似于吸血鬼城堡的内部,面前是一条五米长的餐桌,这间房子曾经应该是个聚会的地方,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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